2017年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 阅读:829 次 日期:2017-07-25 14:3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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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州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08名。现将相关事项简介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州人社局统一部署,统一发布招聘简章,统一报名及笔试时间,统一确认聘用资格。

二、招聘计划

详见《2017年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1、附件1-2)。

三、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7日至1999年8月7日期间出生),县乡事业单位及个别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详见岗位简介表;

6.招聘范围为面向县市的,报考者现户籍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前户籍须在所报考县市;招聘范围为面向全州的,报考者现户籍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前户籍须在湘西州,户籍认定时间2017年7月24日前。正在我州服务和服务期满后仍在我州县市服务的州外户籍“四项目人员”可报考所服务县市或面向全州范围以上的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按实年计算,时间截止2017年9月30日。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原已取得学历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与事业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成绩合成

(一)笔试、面试的岗位。按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湘西州民族艺术学校“舞蹈教师”、 湘西州民族文化馆“舞蹈专干”及“ 音乐专干”、 湘西武陵山民族文艺传习中心“舞蹈演员”、 龙山县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人”岗位,按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二)单笔试的岗位。笔试总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三)单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七、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对象。若笔试总成绩又相同,管理岗位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技术岗位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对象。若成绩又相同的,报考州直单位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采取面试、报考县市的由用人单位会同县市人社局采取面试的办法确定体检对象。单需进行面试的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成绩出现并列,采取复试办法确定。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须到县及以上医院进行。报考州直的由州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体检,报考县市的由县市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体检。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有疑问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确定体检对象办法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八、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州直的由州直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县市的由县市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为拟聘用对象。如考核放弃或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体检递补办法依次递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州人社局审核后,如有放弃,不再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州直的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县市的经主管部门和县市人社局签署意见,报州人社局办理聘用登记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时间计入聘用期内,如试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十、报考人员须注意的其他事项(详见附件4)。本招聘简章由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服务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0743-8713162

考务咨询:0743-8222104

技术咨询:0743-8265057

1-1: 2017年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州直)岗位简介表

1-2: 2017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招聘(吉首市、凤凰县、泸溪县、古丈县、花垣县、保靖县、永顺县、龙山县)岗位表

2:2017年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联系表

3: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4:特别提示

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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