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23名(编外),主要职责为审判执行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速录员(10名)
1、男女不限,年龄25周岁以下(1992年7月后出生)。
2、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打字录入速度较快。
3、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适应法院工作要求。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5、能自行解决住宿者优先。
(二)协警(13名)
1、男性9名,女性4名,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后出生)。
2、警校毕业或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具备相应安保工作技能。
3、身体健康,反应机敏,无色盲、无口吃、无残疾,男警身高170cm以上,女警158cm以上,双眼裸视5.0以上。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行为。
5、优秀退伍军人、原部队特警、具有散打、武术、篮球等特长者学历放宽致高中。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8月 15日止。(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石狮市人民法院(地址:石狮市南环路2号)
其中速录员报名至7楼政治处706。联系电话:小吴0595-88617705;
协警报名至法警大队(2楼)报名。联系电话:张警官13255008059、0595-88617103。
3、报名要求:应聘者如实填写《报名表》(报名表附后),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正面免冠一寸彩照3张到现场报名,并提交复印件1份。
4、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承担信息虚假相关责任。
(二)考试、体检及考察
1、此次招聘采用技能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并按成绩择优录用(技能测试与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技能测试:速录员需进行看打能力测试及听打能力测试;
协警需参加体能测试,主要包括100米短跑、1000米长跑、俯卧撑、仰卧起坐等常规体能测试。
3、体检:入围人员需进行常规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4、政审: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应聘人员需提供综治、计生等相关证明。
5、经考试、体检和考察程序,最终确定聘用人员。
三、人员管理及待遇
1、招录人员采用聘用方式。试用期3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办理相应的五险一金。
3、每周工作五天,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节假休息。
4、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现已聘用人员水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