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17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学科考试大纲与说明
来源: 阅读:868 次 日期:2017-07-26 17: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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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性质及目的

(一)考试性质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是我国针对高等学校教师行业的职业准入实行的一项职业资格认定的制度,它对于规范高等学校教师任用标准,加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专业化,提高高等学校教育质量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是广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领导、广西招生考试院负责实施的职业资格认定考试,考试结果将成为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条件之一。

(二)考试目的

通过本学科的考试,考查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对高等教育教学相关的教育法律制度、法律规则的掌握,以及运用教育法律法规处理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进而使申请人形成良好的教育法律意识,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依法施教,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全面落实依法治国要求,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二、命题依据和原则

(一)命题依据

根据《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学科考试大纲及说明》,结合我区高校新入职教师的实际情况进行命题。

(二)命题原则

1.导向性原则。反映高校教师专业化发展要求,引导考生职前准备,充分发挥教师资格理论考试的导向作用,促进考生学习掌握教育法律法规知识,养成现代教师应该具备的法律素养。

2.科学性原则。符合高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的性质、特点和要求,遵循考生认知水平、认知规律和发展要求;注重考查内容的基础性与发展性;选用素材必须紧密联系考生的生活实际,试题内容科学、严谨,语言表述规范准确。试题答案准确、合理。

3.客观性原则。试题内容有一定的代表性和较广的覆盖面,反映学科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有利于考生发挥创造性思维。试题的题型、难度比例适当,效度高,能够客观评价考生的学习水平。

4.基础性原则。重点考查考生掌握高等教育法规基础知识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目标分了解、理解、运用三个知识和能力水平层次。杜绝偏题、怪题,主观性试题和客观性试题的比例适当。

5.公平性原则。充分考虑广西不同层次高校新任教师的实际,面向全体考生,避免学科、历史、文化、地域、民族、性别等背景差异对考生正常答题的影响。符合考生的生活实际,保证测试的公平。

6.人文性原则。充分体现为考生服务的宗旨,充分考虑考生答

题的心理需求,努力创设宽松的环境,在试卷中合理设置相关提示,帮助考生正常发挥,对考生给予人文关怀。

三、考试内容及要求

(一)考试水平层次说明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学科知识和能力的水平要求由低到高依次是了解、理解、运用三个层次,高水平层次的测试要求包含低水平层次的测试要求。

(1)了解

要求对所列高等教育法规知识的含义有初步的、感性的认识。知道这一知识内容是什么,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步骤照样模仿,并能(或会)在有关的问题中识别和认识它。这一层次所涉及的主要行为动词有:了解、知道、说出、比较、简述等。

(2)理解

要求对所列高等教育法规知识内容有较深刻的理性认识。知道知识间的逻辑关系,能够对所列知识做正确的描述说明并用法律语言表达,能够利用所学高等教育法规的知识内容对有关教育法律问题进行比较、判别、讨论,具备利用所学知识解决简单问题的能力。这一层次所涉及的主要行为动词有:理解、描述,说明、表达、推测、想象、判断、初步应用等。

(3)运用

要求能够对所列的高等教育法规知识内容进行推导证明,能够利

用所学高等教育法规知识对教育法律问题进行分析、研究、讨论,并且加以解决。这一层次所涉及的主要行为动词有:掌握、使用、运用、解决问题等。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附件)

四、考试形式及试卷结构

(一)考试形式

考试采用开卷、笔试形式;

全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解析:校规制定就是制定学校管理规则的活动。规则通常理解为通过一定程式确立相关主体应当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外在体现为制度或章程;高校校规制定就是高等学校通过一定程式确立高等学校及其学生应当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的活动。由于高等学校的管理工作复杂纷扰,加上法律规范的制定具有高度抽象的本质特征,高校往往被赋予一定的自主权,学界称之为高校办学自主权或者大学自治权。制定校规就是自治权之一。

就法学基础理论而言,高校校规不属于法的范畴。但其作为高校内部管理规范,属于自治规则,在一定情形下可被认为是对法律规范的一种补充或完善,对于完善高校管理工作,推行依法治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学生而言,它既可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更好实现,也最容易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所以,高校校规制定需要认真分析。

实践中校规存在如下问题:(1)校规中重视学校权力而轻视学生权利,权利性规范与义务性规范严重失衡;(2)校规的从“严”制定,导致校规与法律法规相抵触;(3)对学生处罚中的罚款行为,与法律规定严重不符;(4)在对学生处罚中程序设置存在瑕疵,学生的权利救济没有保障。

客观地说,上述总结虽然不够全面,却已直接揭示了高校校规制定实践的根本问题,即高校校规频频与法律冲突。

答案要点:当前我国高校校规制定存在的问题:校规中重视学校权力而轻视学生权利,权利性规范与义务性规范严重失衡;校规与法律法规抵触;对学生处罚中的罚款行为与法律规定严重不符;对学生处罚程序设置存在瑕疵,学生权利救济没有保障。

联系材料展开分析。

(2)结合材料二,谈谈高校校规制定的依据和基本规则。

考查目的:本小题考查的知识是我国高校校规制定的依据和基本规则。属于理解层次,中等难度题。

解析:要确定高校校规制定规则,首先需要明确其与法律、法规以及规章的关系。

从内容上看,高校校规的大部分内容是根据法律、法规以及规章的相关规定制定的,因而更具针对性、操作性;还有一部分高校校规是在法律缺位情况下制定的。因此,高校校规又是法律、法规以及规章的延伸和补充。就性质而言,高校校规与法律、法规、规章有着本质的区别,前者不属于法的范畴,后者却属于法的范畴,是国家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就本质而言,高校校规的制定属于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国家赋予的行政管理职权实施管理产生法律效应的活动,而高校校规制定就是高等学校运用国家通过《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所赋予的权力制定学校管理规则的活动。从行政行为合法性要求来看,高校校规的制定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不得与之相抵触。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就成为高校校规制定的基本规则,其主要内容为:

1.高校校规的内容不得与法律规范相抵触

实践中,有的高校为了抓学风建设、校风建设,在校规制定中规定了不少不同程度损害学生的人身权、名誉权、受教育权等合法权益的条款。例如,有些高校规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受过一定处分的,不予颁发毕业证书;再如,有的学校规定学生违反纪律的可以给予罚款。《立法法》规定了立法保留的事项,《行政处罚法》也明确了行政处罚设定的规则,均未授权高校创制立法的权力,因此高校制定校规只能在有关教育法律规范所授权的范围内进行。

2.高校校规制定程序满足一定程序要求

涉及公民的基本权利,高校教育行政权中有关相对人受教育权取得或丧失的相关权力在实施时也应遵循正当程序原则。该要求最核心的内涵就是高校校规制定必须公开民主地进行。

答案要点:高校校规制定的依据: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

高校校规制定的基本规则:内容不得与法律规范相抵触;制定程序满足一定程序要求。

联系材料展开分析。(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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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试内容及要求

2、题型与分值与考试内容与分值

3、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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