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韶关南雄市纪委/监察局招聘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公告
来源:南雄市人民政府 阅读:893 次 日期:2017-07-27 15: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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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中共南雄市纪委、南雄市监察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后勤服务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纪委机关(含市委巡察组、综合派驻纪检组)后勤服务人员5名,主要从事小车司机工作。

二、报名范围

在南雄市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报名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事业心、责任心强;忠于职守,热爱本职工作。

(二)年龄25周岁以上(1992年8月1日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以上,且驾龄3年以上。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17年7月31日—8月2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南雄市纪委(南雄市政府大楼四楼)干部管理监督室(联系电话:3883319)。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大一寸蓝底免冠正面同底照片2张。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四)资格审核的方式及时间:由南雄市纪委干部管理监督室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方可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五、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驾驶操作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和体检

测试结束后,进行考察。由南雄市纪委组织专人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了解。然后按测试表现和考察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38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按排名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七、公示

经测试、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招聘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九、待遇

被聘用人员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享受政府购买服务工资(每年22000元/人)及社保、假期等福利待遇。

十、其他

本公告由中共南雄市纪委、南雄市监察局负责解释。

中共南雄市纪委

南雄市监察局

2017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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