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评审材料报送说明
来源: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2018 次 日期:2017-07-28 14: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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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呈报的程序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

(一)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公布申报评议方案;

(二)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件;

(三)单位公开进行民主评议,张榜公布评议推荐结果;

(四)单位组织整理填报有关申报材料;

(五)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实,重点审查其申报材料、证书和证明等是否真实、齐全,内容格式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六)公示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将填好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在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申报人、审核人、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后方可推荐上报;

(七)组织填写《“六公开”监督卡》;

(八)报经主管部门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主管部门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印鉴后,及时送呈报部门;

(九)申报材料经呈报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呈报意见后,按规定时限(2017年8月31日前)报各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二、呈报的有关材料和要求

(一)申报人须提供的评审材料类别、数量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4份(A3纸型反正面打印,原件);

2.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指同级别的),除呈报《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4份外,还需提供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原件)1份,并报送反映其工作变动后业务水平、业绩情况等证明材料。

3.市直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评审岗位通知》(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其他人员不用提供。

4.专家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表(原件,由7人以上专家组推荐并签名)

5.《“六公开”监督卡》1份。

6.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学历,原件。如学历证书丢失,须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经档案部门审核盖章,其负责人签字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7.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8.事业单位人员提供聘任审批表(原件或经档案部门盖章的复印件);企业单位人员提供聘文或聘书(原件);

9.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表(原件);

10.审核后的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11.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

12.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成果及奖励证书等(原件)。其中:填报的科研成果及获奖项目不超过3篇,论文(著作、作品等)不超过3件。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应履行的手续及要求

1.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确实无异议的,在申报材料的相应意见栏中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字,加盖印鉴后,连同其他申报材料,一并由呈报部门按规定时间报送。

2.符合破格申报指导条件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须由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破格推荐报告1份,并由呈报部门核准签署意见,加盖印鉴。

3.需委托评审的,按分级管理的原则,由相应的评委会主管部门出具委托函。

4.呈报部门根据样表填报《2017年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

5. 申报材料须按要求装入统一印制的材料袋内,实际材料件数与材料目录必须相符,材料袋下封口处注明:申报职称、申报人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6.呈报的申报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内容齐全,一般打印上报,字迹清晰,不得涂改、漏页、缺页。

三、填表说明

(―)申报表格中的项目不能漏填,无需填写或没有的填“无”,不能置空。

(二)申报材料中的“单位”、“呈报单位”一律使用法定全称。

(三)“学历”应填报国家承认的学历。应填报与申报专业相关或相近的学历(后学历须满三年)。获得国民教育学历的,分别填写为“研究生、大学、大专、中专、高中及以下”,1970—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填写“大学普通班”;党校学历填写“中央(省、市委)党校研究生、大学、大专”;1993—1997年入学并取得“山东省干部教育验印专用章”验印的学业证书,填写“省业余大学、大专”。

(四)“毕业时间”、“毕业院校及专业”填写:X年X月,X校X专业。

(五)“聘任时间及年限”中“聘任时间”填写第一次受聘现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年限”则填写聘任累计年限,年限计算到申报当年的年底。采取“时间/年限”的填法。

(六)“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栏应按实际考核确定的等次填写。

(七)“成果及受奖”栏的填写:

1.要填写受聘现职以来的成果和奖项;

2.同一成果的不同奖项只填写最高奖项;

3.“时间”填写证书落款时间,X年X月;

4.“位次”填写:成果、受奖等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独立”;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申报人为第1位完成人,系3人合作完成的,填写:1/3,依此类推,为第2位的,填:2/3(申报表格中的“位次”栏均依此法填写)。

(八)“论文、著作、作品”栏的填写:

1.要填写受聘现职以来在省级以上具有全国统一刊号(CN、ISSN)的报刊上的论文、作品,公开出版的具有统一书号(ISSN)的著作;

2.“时间”填写报刊或著作的出版时间:X年X月;

3.“题目”的填写,先注明“论文”、“著作”,然后写作品名称。如“论文:《X药物治疗X病的临床效果分析》”;

4.“报刊或出版社”填写报刊或出版社的法定全称;

5.不能提供原件的不要填写。

(九)“成果及受奖”和“论文、著作、作品”栏,要有选择性地提供任现职以来最能反映其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代表作。要按代表水平由高到低依次递减的顺序填写,并在报刊封面上依此顺序编号排列。一项内容不得在以上两栏中重复填写。上述材料的截止时间为呈报的截止时间,超期的不予认可,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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