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部署,为帮助大学毕业生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决定面向全区招收大学毕业生到乡(镇、街道)和区直单位见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人数、对象和条件
1、招收人数:2017年共计划招收200名大学毕业生参加见习。
2、招收对象:南康籍2017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非南康籍、已划归赣州开发区管辖人员不属于招收对象)。
3、招收条件:
见习学历、专业等具体条件、要求及见习岗位情况详见《南康区2017年大学毕业生见习岗位情况表》(见附件2)。
二、招收原则及程序
招收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4日--18日。
2、报名地点:南康区人才交流中心(地址:天马山大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797-6627786)。
3、报名须带材料:符合报名条件的大学毕业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1张(用于贴在报名表上),填写好《南康区2017年招收大学毕业生见习报名表》(该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大学毕业生自行到南康区政府网、南康人事人才网下载;南康人事人才网网址:www.nkrc.gov.cn),并贴好相片带来报名处报名。
4、填报见习单位:符合报名条件参加见习的大学毕业生根据本人学历、所学专业对照《南康区2017年大学毕业生见习岗位情况表》填报见习单位和岗位。
(二)面试
如报名参加同一岗位见习人数超过岗位需求数量,由需求单位统一组织面试确定聘用对象。
(三)聘用
1、开具介绍信到见习单位报到。经审查合格的大学毕业生,请于2017年8月30日至31日到南康区人才交流中心领取介绍信,并持介绍信到见习单位报到。
2、签订见习协议。由见习单位与所派见习大学生签订见习协议。
(四)见习时间:见习时间为一年,从2017年9月1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止。
三、见习待遇及保障政策
1、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生活补助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430元。
2、见习结束后,由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进行见习鉴定,见习鉴定表经见习单位加盖公章后交区人才交流中心存入见习人员个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