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2012年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考笔试、面试已结束,根据《绥阳县2012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之规定,按照招考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经绥阳县2012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进行体检,现将体检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12年7月7日早上7时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到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阶梯教室报到集中,逾期作自动弃权处理。
二、体检地点:临时通知。
三、体检对象:绥阳县2012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名单附后。
四、体检具体要求: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在7月6日22:00时后不得进食,保持空腹。
(二)考生在报到时,必须把随身带来的通讯工具主动交给指定的工作人员保管。
(三)按招考简章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收取,每位考生自备体检费130元。
(四)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联系。
(五)考生要按要求如实填写体检表的“既往病史”栏,填写完毕后交给指定工作人员。
(六)考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自觉遵守体检纪律要求,不得擅自离开。
(七)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体检资格。
(八)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或未体检完擅自离开者,视为自动放弃。
绥阳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