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研训员队伍建设,提高全区研训工作质量和水平,现面向全区公办教师中的区学科带头人、市优秀青年教师、市学科教学(含德育工作)带头人、江苏省特级 4名研训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信息
岗位 | 小学语文 | 小学体育 | 学习资源中心 | 德育 |
数量 | 1人 | 1人 | 1人 | 1人 |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专业素养,在任教学科中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在一线从事教学工作10年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具有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区学科带头人和市优秀青年教师获得者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市学科教学带头人(含德育工作)45周岁以下(197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正高级和特级教师年龄可再适当放宽。
4.2012年以来,在市级以上获奖或发表学科专业论文不少于3篇,承担过市级及以上的课题研究,在区级以上开设讲座和公开课不少于3节。
5.德育研训员须从事德育管理工作(含班主任、年级组长、少先大队辅导员、团委书记、学生工作处副主任以上等)不少于10年,同时具备以上1、2、3、4条件,2012年以来,在市级以上获奖或发表过德育工作论文,参加过市级及以上的德育课题研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日至5日。
上午9:30-11:30; 下午2:30-4:30
2、报名方法:下载填写《2017年鼓楼区教师发展中心招聘研训员报名表》,同时将身份证、学历、职称、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论文、课题研究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报送至鼓楼区教师发展中心(北四卫头38号)209室,报送材料时需携带原件现场校验。
3、将《2017年鼓楼区教师发展中心招聘研训员报名表》发送至1312076603@QQ.com邮箱。
(二)资格审核
由教师发展中心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考核。
(三)考核
考核分为材料评审和面试答辩两部分,由鼓楼区教师发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材料评审和面试答辩总分分别为100分。
(四)总成绩
按材料和面试各占50%计算总成绩。
(五)考察
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以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鼓楼教育天地网公示一周。
公示无异议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人事关系调入区教师发展中心。
四、有关说明
1、聘用后,原学校的行政职务取消。服从教师发展中心实际岗位安排。
2、同等条件下,有兼职教研员和学校管理经历的优先聘用。
五、咨询
咨询电话:鼓楼区教师发展中心209室(北四卫头38号):83575611、83575626
本公告由鼓楼区教师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南京市鼓楼区教师发展中心
2017年7月3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