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事业单位考试申论热点:推动租购同权
来源: 阅读:851 次 日期:2017-08-04 09:21:20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2017事业单位考试申论热点:推动租购同权”,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背景资料】

为了实现百姓安居梦,我国着力构建“购租并举”房地产市场供应体系,打造多层次住房结构,多角度保障不同群体的住房需求。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说,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7月26日新华网)。

【标准表述】

搭建“租购同权”的平台,通过立法使得房东和租客处于相同的法律地位和享有同样的权利,有利于使租房切实成为实现“住有所居”的有效途径。

我国租房市场长期以来存在着严重的不规范的现象:

第一,租房行为在房地产市场中处于边缘化的特征和地位,再加上制度化建设的严重置后,引发了租房市场乱象丛生。

第二,以售为主的房地产市场,严重地挤压着租房的空间,也导致了人们无论自己经济状况如何,也要拼命自购房,以实现自己“心安理得”的安居梦。

此外,住房产权与教育等资源紧密地捆绑在一起,学区房让家长们趋之若鹜,由于实行“就近入学原则”,家长们会选择在名校附近购买房子。

【具体措施】

想要加快推动“租购同权”,首先要加快发展义务教育,提高优质教育资源配置水平,缓解当前义务教育的供求矛盾。公办学校在师资和设施配备上一视同仁,消除“热点”,让孩子们就近入学,得到基本相同的义务教育。如果所有公办学校师资和设施差别不大,没有了“热点”,“租购同权”也就水到渠成了。

更多信息请查看 申论考试资料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相关阅读 申论考试资料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人才招聘| 网站声明| 网站帮助|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简要咨询须知| 加入群交流| 手机站点|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 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