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7年修水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面试工作已结束。根据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等额确定拟入围体检人员。现将资格复审人员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址: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17年8月11日9:00至12:00(工作时间)提交资格复审材料至修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707室人力资源管理股(修水县城南新区九九路60号)。
三、资格复审统一规定。拟入围的考生除了携带资格初审所需材料外,还需携带个人档案、无计划外生育证明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拟入围资格。考试聘用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需开具调档函的拟入围体检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于2017年8月11日(工作时间)之前到修水县人才交流中心开具调档函。
无特殊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资格复审(提交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监督、咨询电话:
0792-7808691
附件:资格复审对象
修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