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 (一)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3〕2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3〕17号)规定,参加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的,不限制报名条件,凡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含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二)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在报考二级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全国现有的215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2)。“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须加盖学校公章(样式见附件3)。 |
参考资料 | 【 网校:考试用书/直播课程】 |
报名时间 | 8月22日9∶00—8月30日16∶00; |
缴费时间 | 8月22日9∶00—9月4日16∶00。 |
资格审核时间 | 9月1日16:00(不少于2个工作日)。 |
打印准考证时间 | 2017年10月31日9:00至11月5日14:05。 |
相关文件 | 山东省2017年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工作计划安排表 |
联系方式 | 点击查看原公告 |
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语种 | 级别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科目 | |
英语 | 二、三级 | 11月5日 | 9∶30-11∶30 | 笔译综合能力 |
14∶00-17∶00 | 笔译实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