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西青区民政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来源: 阅读:1393 次 日期:2017-08-08 11: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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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津民发〔2014〕9号)和《西青区关于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的实施意见》(津西社领 〔2016〕01号),建设好社区工作者队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19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并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天津市户口(不含学校集体户口);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10日至1999年8月10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较强的奉献精神,并需自行解决上下班交通和住宿问题;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7.在读的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

8.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二、招聘岗位查询

各岗位招聘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西青区民政局2017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计划表》,报考人员从2017年8月7日开始,可通过中天人力资源网(www.cnthr.com)和西青人才网(www.xqrc.com.cn)进行查询。

三、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考生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址:中天人力资源网(www.tnchr.com)。

报名、笔试缴费时间:2017年8月10日9:00至8月14日17: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

考试费用: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费用45元,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四、考试科目与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包括时事政治(2017年1月1日—6月30日)、社区社会工作基本知识和实务等。

试卷满分为100分。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7年8月18日9:00至8月19日24:00。

笔试时间:2017年8月20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及考生须知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2017年8月28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若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017年8月31日,进入面试人员需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原始学历及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退伍军人需持军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核(现场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017年9月4日递补审核。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2017年9月9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考生须知详见笔试准考证)。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7年9月7日9:00至9月8日24:00。

报考人员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计划招聘人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由西青区民政局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由报考相关街镇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5天。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用人单位统筹安排聘用人员工作岗位,签订劳动服务协议,见习期为一年,享受的生活补贴按照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有关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享受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八、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取消资格的情况,经研究同意后,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政策咨询电话:见《西青区民政局2017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计划表》

网站咨询电话:022-23266305

电话受理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附件:西青区民政局2017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计划表

名单

2017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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