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肥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应聘须知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符合《2017年肥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的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应聘。
2.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是几年?
受聘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为期5年的《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服务期内,考生不得以辞职、报考公务员、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考研等理由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考生未经同意擅自离岗,按有关规定给予辞退开除处理,并追究由此给招聘和用人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相关处理材料记入本人档案。
4.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的人员能否应聘?
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专业条件符合岗位规定的可以应聘。
6.如何界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
以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7.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定向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山东省或泰安市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地在泰安(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除外),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3年、2014年、2015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应聘的;2016年度服役期满退伍,符合泰安市直及各县市区接收安置条件,退伍后到市、县(市、区)民政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8.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吗?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但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9.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向招聘单位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在资格审查通知规定的时间,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招聘岗位有其他特殊要求的,应根据具体要求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其它特殊要求证明材料。
10.如何合理确定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8月14日9:00-16日16:00。根据往年的情况,部分考生集中在最后一天报名,导致网络拥堵而丧失报名机会。报名截止日期8月16日16:00以后,报考信息将无法更改,初审不合格的考生也会丧失报名机会,提醒考生要合理确定报名时间,尽量提前报名。
11.如何缴费?减免考务费如何办理?
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通过后,可以通过网络进行缴费。缴费时间为:2017年8月14日11:00—8月18日16:00。此次招聘笔试考务费不实行现场缴费,请应聘人员务必使用网络缴费形式进行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请应聘人员注意:一旦缴费成功,概不退费。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17年8月16日上午8:30—11:30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三农大厦0323房间)办理减免手续。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12.何时打印报名材料以及笔试准考证?
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7年肥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7年8月23日9:00—8月26日9: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13.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没有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岗位,但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再次报考曾被拒绝的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岗位。
14.填报相关表格、信息时需注意什么?
(1)应聘人员在仔细阅读并理解《2017年肥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及《2017年肥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汇总表》的要求后,再通过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2)个人信息要填写完整、真实、准确,个人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4)“学习工作经历”栏必须填写完整,自高中开始填起,时间不间断,没有工作的按待业填写。工作经历包括在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工作或临时工作等。
(5)报考定向岗位的要写明类型、服务地等详细信息,如 “2013年三支一扶,新泰市某乡某所”、“2013年服务西部计划,某省某市某县某乡某村(学校)”、“2016年市直(东平县)退役大学生士兵”。
15.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人事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纪违规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16.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提出放弃的如何处理?
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17.是否有指定的考试辅导书和培训班?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