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湛江市特殊教育学校到省内外高校公开招聘2012年优秀毕业生方案的批复》(湛人社事 [2012]47号),洪婷等10名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具体名单附后)经考试、体检、考核等程序符合聘用条件,现拟聘用为我校教师并进行公示(七个工作日)。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毕业学校 | 专业 | 学历 |
洪 婷 | 女 | 26 | 华中师范大学 | 传播学 | 硕士研究生 |
陶 婧 | 女 | 27 | 景德镇陶瓷学院 | 艺术学(陶瓷方向) | 硕士研究生 |
陈德江 | 女 | 23 | 安顺学院 | 特殊教育 | 本科 |
熊宇红 | 女 | 23 | 天津体育学院 | 特殊教育 | 本科 |
熊 欢 | 女 | 23 | 重庆师范大学 | 特殊教育 | 本科 |
郭 娅 | 女 | 22 | 重庆师范大学 | 特殊教育 | 本科 |
房琳琳 | 女 | 21 | 中州大学 | 特殊教育 | 大专 |
曹 阳 | 女 | 22 | 中州大学 | 特殊教育 | 大专 |
陈少妹 | 女 | 20 |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 | 儿童康复 | 大专 |
陈 云 | 女 | 21 |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 | 儿童康复 | 大专 |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如实向湛江市特殊教育学校办公室反映情况。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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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特殊教育学校
二〇一二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