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厦门市鑫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考试综合成绩成绩及体检通知
来源:厦门市集美区政务信息中心 阅读:4893 次 日期:2017-08-16 10: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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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鑫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灌口镇专职消防员/驾驶员)考试(2017年7月)综合成绩及体检的通知

灌口镇专职消防员、驾驶员已经过笔试、复核、面试程序,现将考生综合分数及进入体检的考生进行公示(详见附件),请进入体检人员于2017年8月16日(星期三)上午8:00前在灌口大道2199号涌泉工业园综合楼(镇政府)门口集合。体检联系人:小杜,联系电话:15880246070

其他事项如下:

1、请各位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体检费现金550元左右或本人银行卡。

2、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剧烈运动。8月15日晚20:00以后禁食、禁水,16日早起空腹参加体检。

3、所携带通讯工具须上交保管,体检期间严禁使用任何通讯工具,违者取消体检资格。谢绝亲友陪同。

4、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文件的要求,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体检结果由用工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通知。考生对非当场复检或非当日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工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

6、请准时到达集合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的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厦门市鑫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4日

附:2017年灌口镇专职消防员、驾驶员招聘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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