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是隶属于中山市老干部局管理的事业单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这4名人员定编在中山市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额内,考核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国家政策规定给予,户籍在政策允许下办理迁入,住房需自行解决。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中山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文艺活动股工作人员1名,老干部大学办公室工作人员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6月30日后出生);
(四)非广东户籍报考者限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六)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名。
(八)具体要求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23日至7月25日,共三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报名方式:到报名地点现场填写报名表。报名地点:中山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88845267,联系人:彭小姐。
2、监督电话:中山市老干部局,0760-88334003。
(二)报名要求
1、需按照本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报名地点现场进行填表报名。
2、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下原件和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执业注册证、职称证、计划生育证明、基层工作经历证明、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4张。
3、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4、报名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
格和录用资格。
四、考试
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试题由市老干部局委托有关单位出题、印制,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2012年8月1日,上午9:00—11:00。
3、注意事项:因报考者个人电话通讯故障联系不到或未按通知指定时间参加考试者,将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笔试合格分数线视考试情况由招聘单位另行确定,届时将一并发布相关信息。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招聘总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成立面试评委小组,设主考官1名,考官4名。计分员、核分员、计时员、监督员各1名。
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总成绩的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分数线划定为60分。
五、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医院指定为市内三级甲等医院。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核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考核人选,由中山市老干部局和中山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合作共事、遵纪守法、廉洁从业、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二)考核不合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中山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二)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中山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收集整理拟聘人员的函件、考核鉴定等材料上报中山市老干部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核准。
(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核准后,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调入手续。
中山市老干部局
2012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