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招聘岗位、需求专业、招聘条件及计划数
序号 | 部门名称 | 岗位 | 需求专业 | 招 聘 条 件 | 计划数 | ||
学历学位 | 职称 | 其他资格条件 | |||||
1 | 口腔内科 | 专业技术 | 牙周粘膜 | 硕士及以上 | 正高职称可放宽至本科学历 | 7 | |
2 | 口腔颌面外科 | CT放射 | 硕士及以上 | 正高职称可放宽至本科学历 | 3 |
应聘人员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2、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3、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4、本科学历的,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10月30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将纸质求职材料邮寄至我处(请标明应聘岗位)。
报名地点:广州市黄沙大道31号广州医学院口腔医院人事部(邮编:510140)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20-61359427
笔试、面试时间另定。
三、招聘程序
(一)笔试:
1、博士
有博士学历学位者直接进入面试考核,不安排笔试。
2、硕士及以下人员
硕士及以下应聘者须参加相关专业笔试,笔试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核。笔试成绩在单位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含试讲、实操):
1、博士
博士经资格审查后,直接进入面试考核,如有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则按实际人数进行考核。
2、硕士及以下人员
根据笔试(或实际操作测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名单,个别岗位达不到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其他考生。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核。面试人员名单在单位网站上公布。
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或实际操作测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最终成绩的40%和60%。
3、体检:根据最终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4、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包括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业绩等。
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另推荐人选。
5、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经医院领导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的范围对应招聘公告范围)。
6、聘用: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兑现所聘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其他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2、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广州医学院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广州医学院口腔医院
二0一二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