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玉溪市人民检察院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由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服务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玉溪市人民检察院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11名(男女不限),其中,文秘5人,财务2人,书记员3人,档案管理员1人。
三、招聘条件
(一)年龄在22周岁至35周岁;
(二)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财务人员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或财务管理相关专业毕业;
(三)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
(四)限玉溪市户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二)涉嫌犯罪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
(三)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四)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的;
(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实行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玉溪市红塔区明珠路16号(高快客运站南行100米-玉溪市公共交通安保大队院内),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105室(李女士,18088917706,刘女士,电话:18187711201);104室(欧女士,电话:18187711202;唐女士,电话:18088917707)。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小1寸照片1张,如实填写报名表。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资格审查部门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考试的资格。
2.报考人员应遵守诚信原则,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3.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每人交报名考试费50元。
五、考试
采取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100分,技能测试权重50%,面试权重50%。
(一)技能测试(满分100分)
测试内容:公文写作。
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根据报考者的技能测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
(二)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内容:包括求职动机、岗位匹配性、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及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录用。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政审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等额确定政审对象,政审参照公务员录用的相关规定和招聘条件。
七、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拟招录人数等额安排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分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所有体检项目可进行复检一次,具备当场复检条件的项目,由考生本人口头提出申请,当场复检一次,其余项目可在体检结果出来后两天内,由考生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安排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指定医院的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八、公示与聘用
政审和体检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与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试用期1个月。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当出现报考人员技能测试、面试、政审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情况,按各报考岗位成绩排名,分岗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及时登陆玉溪人才网(www.yxrc.cn)或到报名处查看公告,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查询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通知、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招聘单位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中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人均约3350元/月,即基本工资2350元/月(含五险个人和单位部分)+绩效工资1000元/月左右,在用工过程中享受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在职干警休假、出差及服装等待遇。
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