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工作职责,品行端正,有良好职业道德;
(三)符合应聘职位条件;
(四)无犯罪记录及无违反计划生育记录;
(五)身体健康。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一,被聘用者享受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或委托他人代报名;
2.报名日期:2012年7月11日至7月13日,报名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5号(珠海市七中对面);
4.所需资料:①《珠海市香洲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本人填写并签名);②应聘者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③计划生育证明;④无犯罪记录证明(可补交)。
(三)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采取面试结合现场实操方式进行,侧重了解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依成绩高低顺序择优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成绩及有关事项将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zhxz.gov.cn/)、香洲饭米粒网(http://www.xzfamily.com/)和珠海市人才网(http://www.zh-job.com)等网站首页公布。通过面试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zhxz.gov.cn/)、香洲饭米粒网(http://www.xzfamily.com/)和珠海市人才网(http://www.zh-job.com)公示3日。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四、聘用
(一)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按照《关于印发珠海市香洲区区直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珠香发[2012]3号),予以辞退。
(二)聘用人员不办理工作关系调动。
五、其他
(一)咨询电话:2516210。
(二)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三)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珠海市香洲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22名合同制职员职位表
附件:珠海市香洲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doc
珠海市香洲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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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doc》来源于广东省香洲区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2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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