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栖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名辅警,主要辅助人民警察从事治安巡逻、安全防范和交通管理等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三)具有栖霞市常住户口或烟台市常住户口在栖霞市有居住条件的,男性,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1987年7月1日至199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等)以上文化程度。
(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缺陷,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或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且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5公斤,且不超过标准体重25%,标准体重计算方法:身高(cm)-105=体重(kg)。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强制戒毒或者行政拘留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具有吸毒史的;
6.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7年9月1日至9月7日
上午:8:30—11:00 下午:2:30—5:00
3、报名地点:栖霞市顺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栖霞市劳动大楼三楼,联系电话:5267328)。
4、提供材料:报名人员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复转军人同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栖霞市公安局辅警报名登记表》,交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报名同时进行身体初检。
(二)体能素质测评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进行体能素质测评。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测试项目为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俯卧撑,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公安工作的需要,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素质测评不合格。体能素质测评必须由报考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作自愿放弃。
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及合格标准如下:
项目 | 标准 |
4×10米往返跑 | ≤13″1 |
1000米跑 | ≤4′25″ |
俯卧撑 | ≥34次(1分钟) |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经体能素质测评合格的,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各占50%。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和时事政治。笔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
其中,报考人员为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部队退伍复员军人的加10分;全日制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加15分;有文秘、计算机、艺术等特长的加5-10分,直接计入笔试成绩。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一并提交加分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材料不齐全或不准确的,不予加分。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在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作自愿放弃。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名,确定进入体检、考核政审环节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体能素质测评1000米、4×10米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确定。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以及招聘条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参加体检人员须空腹并携带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用资格。因放弃体检、考核政审或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等情况出现人员空缺的,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招收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有权决定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政治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公安机关辅警的情形。政治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聘用及聘用后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人员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与栖霞市公安局签订劳务用工派遣协议,约定使用期限,并根据劳务派遣协议规定将聘用人员派遣到栖霞市公安局相关岗位工作。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人员试用期满正式上岗后,每月工资1640元(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按规定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类保险。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岗前业务培训,成绩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咨询电话
栖霞市公安局政工室 5234891
栖霞市顺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5267328
栖霞市公安局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