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7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史宜秋等156名同志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拟聘用为淄博市市属及文昌湖区、淄博经济开发区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均可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用真实的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受理部门: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533-2791826
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0533-3184072
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第四纪检组、监察室:0533-2312318
受理时间:
2017年8月22日-8月30日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