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2012年6月17日,在201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中,南通考区南通市工贸高级技工学校考点个别考生无视考试规则,违反考试纪律,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为维护人事考试的严肃性,现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12号部令),对本次考试中的违纪人员作出如下处理:
下列人员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属违纪违规行为,对其本次考试该科目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1.姓名:佘德元准考证号:13206010725如皋市丁堰镇夏圩村委会
违纪科目:《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
2.姓名:顾永飞准考证号:13206011713如皋江安镇黄建村居委会
违纪科目:《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
3.姓名:杨宏建准考证号:13206011707如皋市东陈镇司法所
违纪科目:《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
二○一二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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