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第一次招聘公告
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876 次 日期:2017-08-24 14:5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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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广泛吸引人才,为广州国际航空枢纽建设提供人才支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139号)等规定,广州空港经济区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范围

(一)招聘单位介绍。

广州空港经济区投资服务中心为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直属的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任务为:负责统一受理企业相关政务服务申请,跟踪事项办理进度,统一出具办理结果;负责重点项目办理相关手续的服务和协调工作;负责研究分析投资动态,收集整理招商信息,参与开展招商推介和投资项目洽谈的具体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大厅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担空港经济区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性、辅助性工作。

广州空港经济区国库支付中心(挂广州空港经济区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牌子)为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直属的公益一类副处级事业单位,主要任务为:负责配合财政国库管理部门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和建立支出管理系统;承担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的审核、支付、会计核算;提供空港区本级财务支付年报、月报数据,向区经财局提供资金支付和清算信息;汇集预算单位支出情况,为编制部门预算提供基础数据;开展财政支付机构监督检查、预算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评审;对空港区财政投资项目进行评审及对委托社会中介出具的评审意见进行复核。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广州空港经济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详见《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本科以下学历的,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身体健康。

6.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8.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须同时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的《广州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准入条件。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岗位需求表》规定的条件。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工作年限时间计算截止至2017年7月31日。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初查。

应聘者前往广州侨光财经专修学院(广州市荔湾区龙津东路822号之一)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为2017年9月7日(星期四)上午9:00时至下午16:30时、2017年9月8日(星期五)上午9:00时至下午16:30时、2017年9月11日(星期一)上午9:00时至下午16:30时。

1.现场报名

(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职位。

(2)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版)》(见附件2)进行报考,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若职位同时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须同时取得报考学历、专业相对应的学位。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除了提供有效资料外,提供的课程成绩单学习课程应当与报考职位一致。

(4)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的规定程序办理。

2.资格初查须提供的资料(须同时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个人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岗位职业(执业)技能证书等,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相应年限的单位缴纳社保记录、聘用合同,社保缴纳单位与工作单位须一致(在校期间购买社保的除外)。

3.应聘者现场确认个人报名表。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必须对报名表及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意见,并在招聘系统填写完善个人信息。

4.绑定职位。考生使用任何扫描工具(如浏览器、微信等)扫描职位二维码绑定职位,每个考生只能绑定一个职位。

5.网上确认报名。考生在2017年9月11日(星期一)24:00时前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事业单位招聘》栏目“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个人信息填报及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网上确认流程:访问报考系统——注册账号——填报资料并上传照片——在岗位查询及报名栏进行报名确认——查看审核情况。

6.通过现场资格初审及完成网上确认者方可参加笔试。

(二)笔试。

1.打印准考证。请考生于2017年9月20日(星期三)上午9:00时至2017年9月22日(星期五 )下午17:00时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打印准考证。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按40%计入总成绩。时间为120分钟,内容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等。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空港经济区官网(http://gzkg.gov.cn/)或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上查询。

5.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通知将与笔试成绩一同公布。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职位招考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达不到上述比例,以通过资格复查的实有人数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广州空港经济区官网公布。

(三)面试。

1.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方式及主要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面试者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掌握的情况。

3.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4.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应聘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以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先按《岗位需求表》规定的优先条件排名先后次序;如条件相同,不能按招聘职位确定体检对象的,则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

2.招聘单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空缺职位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广州空港经济区官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条件人员经区人事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接收手续。应聘者本人放弃的或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次递补。

2.工资待遇按广州空港经济区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相关规定和用人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3.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否则后果自负。

(二)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规定,取得广东省外专业技术资格应聘人员需申请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认后,方可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三)对通过全国统考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受聘时还应提供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能力要求等方面证明材料。

(四)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本公告由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36062234

监督电话:020-36062851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8月24日

附件:

1、广州市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2、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

3、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更多信息请查看 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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