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医院工作需要,赣州市皮肤病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五年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4、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学历、专业及年龄条件
详见各招聘岗位具体学历、专业及年龄要求。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岗位要求全日制学历的,指普通高校统招录取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在职人员全脱产参加高校学习所获学历;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工作经历要求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日(如“2年以上”指工作时间至2017年9月1日时累计已满2周年)。因部分院校毕业证所标注的毕业时间未精确到“日”,故只要工作经历包含12个月份的,可视为满1周年(例如:2016年7月毕业即开始工作,至2017年6月为1周年,以此类推);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岗位未注明要求“相关岗位工作经历”、“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只要毕业后具有相应时间的任何工作经历均可。
(五)其他要求
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的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正式在编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下同),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未提供以上相关证明,但所在单位出具了同意拟聘用考生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辞职辞聘证明的,视同单位同意报考。下同)。
二、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网上报名步骤如下: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于8月26日-9月5日自行下载《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将报名表电子版、身份证电子版、毕业证(学位证)电子版和报考岗位所需要提供的其他证件电子版发至我院人员招聘邮箱(gzspfbyy@163.com)。工作人员在三个工作日之内回复资格审查情况,资格审查通过后,需打印《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笔试前资格审查用)。
2、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的报考人员在笔试前登录发送报名表的考生本人邮箱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9月7日上午9:00-10:30。
2、笔试地点:赣州市皮肤病医院六楼大会议室。
3、其他事项。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笔试资格。如报名者只有1人的,原则上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1:3比例进入面试。
(三)面试
1、资格审查。面试前时请携带本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执业资格证明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面试时间:9月8日14:30-17:30。
3、面试地点:赣州市皮肤病医院六楼小会议室。
4、其他事项。如面试者只有1人的,原则上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
(四)体检
1、9月11日在医院网站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由赣州市皮肤病医院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根据我院收费标准收取200元。
(五)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市皮肤病医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2、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双方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3年。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咨询电话:0797—8174509
监督、举报电话:0797—8174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