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赣州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主要从事不动产登记工作。为切实做好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思想品德与个人素质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人数
共招聘9名不动产登记分中心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事业心强、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年以上工作经验;
3、专业要求:公共管理类、法律类、工商管理类、计算机类、规划类、测绘类专业(详见《江西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
4、具有国家承认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5、具有6个月以上不动产登记工作经历或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房屋登记官、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不限。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试用和正式聘用等环节和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 8月28日-9月1日(正常工作日)
2、报名地点:赣州市国土资源开发区分局5楼505办公室(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坚路76号绿洲康城小区a栋)。咨询电话:0797-8373359。
3、须提供以下证件、资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③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④相关工作证明、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现场填写《报名表》(现场领取或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网(http://www.gzkfq.gov.cn/)、赣州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http://gz.jxgtt.gov.cn/)下载)并接受资格审查,审查符合条件者通知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整个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一旦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资格。
(二)面试
由赣州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组成的招聘面试领导小组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考生应持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侯考的,视为放弃面试。
面试结束后,分别按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政审对象。
(三)体检及政审
经面试、考察后确定的入围人选,统一组织在指定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政审主要审查其政治品质和有无违法违纪方面问题。
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根据得分顺序,后续人员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政审。
(四)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网、赣州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查无实据者,由我局为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试用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期间按对应工资的80%发放。
(六)正式聘用
1、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若考生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自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否则不予聘用。
2、正式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特殊岗位自聘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四、组织领导
由赣州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组织实施。
赣州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