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工作程序,确定以下同志作为计划局项目处一般工作人员岗位拟接收人选,按照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2017年8月24日至2017年9月1日)。
接收岗位 | 姓名 | 性别 |
项目处一般工作人员 | 李志兰 | 女 |
各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对象不适宜担任拟聘岗位的问题与意见,请于2017年9月1日16:30前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人事局干部处反映。
电 话:010-62326983
电子邮件:ganbuchu@nsfc.gov.cn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人事局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