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关于法定夫妻财产制度的总结
来源: 阅读:95186 次 日期:2017-08-30 09:08:08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关于法定夫妻财产制度的总结”,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婚姻法》在事业单位考试里面考查内容相对来说比较固定,重者恒重,尤其关于夫妻财产制度这一块内容,是各种考试比较爱考的内容,今年事业单位考试就考查了夫妻财产制度的内容。今天总结一下婚后夫妻财产的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如何划分的。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些期间夫妻所得财产,除约定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由双方约定,如果没有约定,那就按照法律规定。而法定夫妻财产制度正是考试的常考点。

一、法定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归夫妻共同所有。

2、生产、经营的收益: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法律规定,孳息又分为法定孳息和自然孳息。法定孳息,指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比如存款利息,房屋租金;自然孳息,指依据物的自然性能或者物的变化规律而取得的收益,如母鸡生的蛋、牲畜下的幼崽,果树长出的果子等。自然增值是指在财产所有人拥有的财产因所有人以外的变化因素的存在而出现的价值增长状态。如以个人财产购买一套房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市场行情的变化抛售后的价值比当初买价高出50万元,则该50万收益属于自然增值,仍应视为个人财产。

因此判断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收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主要看个人财产的婚后收益是孳息、自然增值还是基于夫妻二人经营行为所产生的来判断。如果个人财产的婚后收益是孳息或自然增值则为个人所有,如果是基于经营行为所产生的收益,则为夫妻共同所有。

3、知识产权的收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的财产性收益为夫妻共同所有。但也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婚前:比如,在婚前写了一本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版,取得了50万元的稿费,那么,该收益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的知识产权的财产性收益,为夫妻共同所有。

婚中: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写了一本书并出版,显然收益应属共同财产。

婚后:那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写了本书,离婚后,该书出版,取得的稿费,这种情况下,就属于个人所有了,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收益不是实际已经取得也不是已经明确取得收益,因而属于个人财产。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去世,未立遗嘱,继承的遗产,则为夫妻共同所有。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去世,留有遗嘱,要将其遗产留给其子女,那么,该遗产就成为其个人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法定夫妻个人财产

《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真题再现】甲男和乙女是夫妻,甲男在婚前有10万元存款,婚后他将此钱用来购买股票,经过多次买进卖出,现股票已经升值到30万元。关于这3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30万元是甲乙共同财产

B. 30万元是甲男个人财产

C. 10万元是甲男个人财产,20万元是甲乙共同财产

D. 10万元是甲乙共同财产,20万元是甲男个人财产

【答案】C。解析:甲男在婚前有10万元存款,这10万元存款为甲男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他将此钱用来购买股票,经过多次买进卖出,现股票已经升值到30万元,多增加的20万元为生产经营的收入,而婚后生产经营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故选C。

更多信息请查看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资料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