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宁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和简章中“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将组织加试”的规定,现将教育类进入考察政审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具体考察政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政审时间
2017年8月30日—8月3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二、考察政审地点
宁阳县教育局(县城七贤路983号)四楼会议室
三、考察政审事项
1、请进入考察范围的考生于8月27日(上午:8:30--11:30)到宁阳县教育局(县城七贤路983号)一楼会议室领取调档函,领取调档函后自行到档案所在地办理档案转移。
2、请进入考察范围的考生登录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自行下载《宁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及填表说明,按照填表说明要求填写考察表。
3、请进入考察范围的考生手写个人总结一份。
4、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2)个人档案(含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宁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个人总结。
5、档案及相关材料必须于规定时间提交至宁阳县教育局,逾期不能提供档案及相关材料视为放弃本次聘用资格。
6、考察政审阶段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考生,请务必于8月30日前与县教育局联系,并上交由本人书写的自愿放弃声明(需按手印)。
咨询电话:0538-5688265。
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宁阳县人民政府网并保持通讯畅通。
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