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商务协调相关工作,根据《关于县商务局招聘编外人员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商务局编外工作人员。现就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南昌县商务局口岸管理科编外工作人员2名,主要负责向塘铁路口岸作业区申报、推进等具体事宜,协调海关、国检、铁路及上级口岸办关系和业务协作配合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热爱商务事业;
2、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1年8月29日(含)之后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为:经济与贸易类、财政金融类、会计与审计类、工商管理类、中文类、法律类(专业类别参照《江西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被原工作单位辞退解聘或开除公职的;(2)本县财政拨款(上月最后一天在册)的编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3)其它不适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6日—2017年9月8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3、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随同网上下载《南昌县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见附件)2份填写好一并提交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准备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3张。报名时缴纳考试费50元。
(二)考试方式
考试开考比例为2:1(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取消)。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地点等事宜详见网上通知及准考证。
笔试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内容涵盖政治理论与政策常识、哲学常识、法律常识、公文常识、综合写作、经济管理、人文科技、道德建设等常识,以及国情省况县情、时政热点)。笔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时限90分钟。
(三)体检、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末位并列依次按学历由高到低、工龄由长到短顺序排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体检、政审由南昌县人社局、南昌县商务局组织实施。
(四)拟聘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后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聘用
公示无异议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编外合同制管理。政审合格拟录用人员办理试用期聘用手续,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聘用单位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到南昌县人社局鉴证,合同期采取一年一聘(考核合格可续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工资待遇
1、本次聘用人员在聘期内的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国家规定的同类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2、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受聘人员缴纳“五险”,个人负担部分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六、其他
1、招考工作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监督电话:0791-85712813。
2、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
3、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它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考的处理。
4、应聘人员、聘用单位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有《南昌市市县(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发【2012】48号)第七(一)条所列情形的,要实行回避。
5、招聘工作各阶段具体安排均在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cx.gov.cn/)公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参考人员因未看到通知而影响录用等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6、本公告由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791-85712813,县商务局0791-85721705)。
7、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