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财政岗位)及县食品检验检测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1、乡镇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财政岗位)13名。
2、县食品检验检测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名。
二、招聘条件
(一)乡镇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肇州本地户口(2017年8月1日之前迁入);
3、2017年以前(含2017年)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4、学历为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为40周岁以下(即1977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5、财会和审计类专业毕业(具体专业附后),其它专业报考人员需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6、身心健康。
(二)县食品检验检测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肇州本地户口(2017年8月1日之前迁入);
3、2017年以前(含2017年)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2年8月30日以后出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77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5、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检验、化学、生物专业毕业;
6、身心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纪律处分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 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人员;
3、现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方法及程序
1、发布公告
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和招聘公告,公告在肇州县电视台和肇州县政府网上发布,公告发布日期为2017年8月30日至2017年9月5日。
2、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9月4日8:30至2017年9月6日17:00期间,登录肇州县人民政府网站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3、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网上报名通过后,在9月7日至9月8日8:30-17:00到人社局考录股(档案局407室)递交报名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如下:①二代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②户口原件与复印件③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④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报到证复印件(加盖报到证存档单位公章);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网上报名期间完善报考信息,重新提交报考申请。
(2)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监察局有关人员组成资格审查组,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工作。
(3)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5:1的,按照比例缩减招聘人数,同时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公告。
4、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含仲裁)的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9月9日8:30至2017年9月10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通过网络支付报名服务费。报名服务费支付成功即为报名结束。对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报名服务费的视为报名未成功,不能参加考试,本次考试报名服务费由报名人员网上支付(每人10元)。
5、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9月14日8:30至2017年9月15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6、报名注意事项
网上报名系统到期关闭后资格审查同时结束,报考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不能再提交审核。
四、招聘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公开考试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财政岗位人员主要考察应试者财经类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具体包括财务管理、会计、审计等相关专业知识;食品检验检测岗位人员主要考察应试者食品检验检测、食品质量安全与食品营养等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人选出现并列的,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对面试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举止仪表、语言组织及表达能力、沟通、协调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时间为10分钟。
3、政审
根据考试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进入政审考核,最后一名人选出现并列的,并列者同时进入考核。政审考核主要到所在乡镇、社区及相关单位了解其政治品行、遵纪守法等影响其聘用的相关情况。
4、体检
政审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对体检不合格的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不进行聘用。体检合格人员不足招考计划时,可以依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政审和考核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5、公示、聘用
(1)公示: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根据成绩,由排名靠前人员先行选择岗位,选岗结束后按有关程序履行聘用手续;公示有影响录用情况的,不进行聘用,不再重新递补人选。
(3)相关待遇: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过程中如遇到其它特殊情况,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459-8522858。
报名网址: http://60.218.63.82:8090/signup
肇州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