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充招商引资人才,香洲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在珠海市范围内公开选调1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待遇
1.全市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不含中央和广东驻珠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登记的人员,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含学校)的在编在职(岗)工作人员。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能够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
5.形象良好,身心健康。
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共选调1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为九级管理岗位,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按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8月31日8:30时至9月8日17:00时。
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香洲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17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份,近期大一寸免冠蓝底相片1张贴在报名表上;
(2)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现场报名地址:区行政中心405室,联系电话:2516989,2686990)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2017年9月11日至9月12日。资格审核主要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当通过审核人员超过选调人数3倍时,增加面谈环节。审核通过名单及相关事宜于资格审核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香洲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网站(http://investment.zhxz.cn)公布,请报名人员主动关注查询。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70分。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于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香洲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网站公布,请报名人员主动关注查询。
(四)体检及考察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聘用等相关手续。
(六)递补聘用
考生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应聘资格而出现空缺的,是否递补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三、其他事项
(一)未尽事宜,由香洲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2516989,2686990(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监督或投诉电话:2516832(区委组织部)。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不作任何补偿。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1.因个人原因在确定为聘用人员后三个月内未完成调动手续的;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3.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附件:香洲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17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
香洲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