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胶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李凤艳等16名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2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工作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要用真实的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否则不予受理。对捏造事实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因怀孕等原因未完成体检的考生暂缓公示,经补检合格的,保留聘用资格;补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受理地点: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西楼1317室
联系电话:0532-82288275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