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龙岩市上杭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员公告
来源:上杭县人民政府网 阅读:948 次 日期:2017-09-07 11: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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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员的公告

为加强城市管理,增强古田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员。为做好本次协管员的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法进行招聘。

二、招聘范围及名额

面向复退军人公开招聘15名古田镇综合执法大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员。

三、报名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事业;遵纪守法,服从指挥,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适应一线执法工作。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色弱,无传染病,血检正常,其他身体条件符合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6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男性,身高在1.65米及以上。

4.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无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国有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至2017年9月20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方式、地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到上杭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人事与宣教股(上杭县北环路539号,北环路加油站对面)报名,联系电话:0597-3139551。

(二)携带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退役证,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一寸同底彩色证件照片3张(1张贴《报名登记表》,2张用于制作笔试准考证)。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上杭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人事与宣教股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2.经资格初审通过的,由本人填写《上杭县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员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1),同时提交所需报名材料的复印件。委托他人提交报名材料的,须提供报考人员本人出具的书面委托函(见附件2)。

3.报名结束后,上杭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招聘考试。

4.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登记表》填报的报考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加分

1.加分项目及分值

符合下列要求的报名人员,可申请进行笔试成绩加分,所加分值计入笔试成绩原始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

(1)服役满13年以上的转业、复员士官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转业、复员士官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复员士官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复员士官加2分;荣立二等功以上(每次,下同)转业士官、退役士兵另加3分;荣立三等功退役士兵另加2分;获得优秀士官和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另加1分;伤残士兵另加3分(须符合本次招聘的身体条件要求);对长期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含在校大学生入伍退役后毕业),退役后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5分。以上各项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2)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或城镇低保人员,另加5分(不受以上最高分限制)。

2.申报要求

申请加分人员须报名时间内(公告之日至2017年9月20日的正常上班时间)提供以下材料,逾期不予受理,视为放弃享受加分:

(1)《上杭县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员加分审核表》1份;

(2)申请加分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

①退役证;②优秀士官(兵)证书、荣立三等功及二等功的立功受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优秀士官(兵)登记(报告)表、个人奖励登记(报告)表复印件并加盖档案存放保管单位公章;④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需提供入伍前的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在校大学生入伍的,提供入伍时院校的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学历毕业证书);⑤城镇低保人员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3.经上杭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审核认定并在上杭县公务员局网站(网址: http://www.shrs.gov.cn)或中国·上杭门户网站予以公示无异议后,将报考者的所加分数计入笔试成绩。如果报考人数不超过30人而直接采取面试办法进行考试,所加分数按50%计入面试后成绩。

4.申请加分人员应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本次招聘资格,并承担相关责任。

五、考试办法

(一)考试形式:如报考人数超过30人,则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均按满分100分计,笔试成绩(含加分)、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如果报考人数不超过30人,不再进行笔试,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笔试和面试委托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核发的《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为准)。

(三)考试科目、内容:

1.笔试科目为《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福建省城建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查参加考试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四)考试程序:

1.笔试:

(1)报考人员先进行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

(2)具体笔试地点、科目、考室、考号及应试须知等事项,请考生查看《笔试准考证》。

2.面试:

(1)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招聘人数2倍的人员参加面试;如进入面试最后1名若有同分数者,一并进入面试。

(2)参加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等原件。

(3)面试合格线为60分;若参加面试人数不超过招聘人数,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必须合格(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4)如果相关岗位笔试参加人数不超过招聘人数2倍的,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3.有关事项

(1)如有报考人员不按考试规定的要求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作自愿放弃招考资格;如有报考人员在考试时违反笔试、面试考场规则等被认定为按零分处理或试卷作废处理等,不再作为面试或体检考核对象。

(2)如相关岗位有报考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以及在面试时被取消资格或按零分处理的,按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执行面试合格要求。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笔试、面试结束,报考人员的成绩将在上杭县公务员局网站( http://www.shrs.gov.cn)或中国·上杭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六、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15名体检对象;

(2)如第15名体检对象有2名及以上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卷面成绩高分者为先,如笔试卷面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体检对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或城镇低保人员; 服役时间长的;受表彰的(按荣立二等功、三等功、优秀士官或优秀士兵顺序确定,又相同的按此顺序次数多者优先);退役大学生士兵。

2.体检办法:

(1)体检由上杭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照上述身体条件要求、参照现行公务员体检的办法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或自愿放弃者,视为自愿放弃本次招聘资格。

(2)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知道体检结论起7天内本人有权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不符合本次招聘身体条件要求的,不予招聘。

3.相关事项

在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按上述体检对象的确定办法递补人选。

七、聘用程序

(一)上杭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根据考试、体检的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招聘人选。

(二)确定的招聘人选实行试用期二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正式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由上杭县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派遣到古田镇综合执法大队;聘用合同的期限为二年,聘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办理续聘手续。

(三)招聘人选已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的,应先解除原合同,否则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四)招聘人选因本人原因未按要求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取消该人员的聘用资格,按上述“体检办法”中相应的人员递补办法进行递补。

八、相关待遇

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正式聘用后单位按规定缴交五险一金,工资1850元(含个人缴交的五险一金),值班补贴按100元/天发放,年终绩效按600元/月发放。

九、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录取资格;招聘人选在签订聘用合同之前发现并查实有影响聘用相关问题的,将取消该人员的聘用资格,按上述办法进行人员递补;如应聘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之后发现并查实相关问题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

(二)报考者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职位,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将取消该人员的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

(三)有关本次招聘的考务信息将通过上杭县公务员局网站(网址: http://www.shrs.gov.cn)》或中国·上杭门户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上杭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所留联系电话在本次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上杭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9月7日

上杭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聘协管员报名登记表.doc

报名委托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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