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户外督察工作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市南区城市运行监督服务水平,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户外督察工作企业性质用工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数量
招聘人数共8人(主要从事市南区区域内城市运行户外监督督察考核服务保障等各类工作及与之相关事项)。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2、具有高中(职高、中专)同等及以上学历,年龄范围为18-35周岁(1982年9月1日后至2000年8月31日前出生),市内四区(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常住户口。有部队服役经历或拥有c1(含)及以上车辆驾驶证且能熟练驾驶手动档汽车上路行驶的优先考虑。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高1.65米以上,无心理生理残疾障碍,具有从事高强度劳动的身体条件和能力;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合作意识及组织性、纪律性
5、了解热爱城市运行监督服务工作,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能适应各种复杂条件下,长时间基层户外、夜间、延时(加班)工作,独立处理解决问题能力强。
6、身心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下几种情形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等公安、司法机关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曾被开除公职,违反法律法规及社会道德准则的人员;
2、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学校在读学生;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及在其它征信体系中留有不良记录者;
4、本人或家族有遗传传染病、精神病史、智力水平达不到正常标准,身体条件不适宜从事户外、夜间工作,长时间较大强度劳动或有相关疾病(生理障碍)的人员;
5、面部及外形明显缺陷,纹身(打洞);
6、具有酗酒、赌博及麻醉精神药品(违禁品)成瘾等不良嗜好;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正在服刑(被判处死刑)或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8、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此次招聘需经过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等程序进行。
1、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失业人员须提交失业证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交《报名登记表》(附件1)1份。
同时提交以下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作为优先考虑的依据:部队服役证明材料,驾驶证,其他各项荣誉、称号、奖励、特长证明等。
本次招录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考核全过程。
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7年9月20日- 22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16:30),延安三路105号一楼大厅5号窗口。
招录按照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依次进行。笔试时间、地点依准考证的规定。准考证领取时间在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网(www.qdsnhrss.gov.cn)上另行通知。
2、笔试。笔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教材。笔试题型以客观题为主。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成绩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网(www.qdsnhrss.gov.cn)公布,考生可自行上网查询,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
3、体能测试。体能素质测评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工作及岗位需要,测评项目为1000米跑。体能素质测评必须由报考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作放弃体能素质测评。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加体能测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试题。每个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岗位所需的语言表达、反应应变、思维敏捷、行为举止、言谈仪表等方面能力和报考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和分析、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
5、成绩确定及公布。面试结束后,最终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体能素质测评成绩及面试成绩组成。其中笔试占40%、体能测试占2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划定最低录取线,由高到低按录用计划等比例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在总分数相同条件下,退伍军人及拥有c1(含)及以上车辆驾驶证且能熟练驾驶手动档汽车上路行驶的人员,可择优录取。
拟录取人员名单在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网(www.qdsnhrss.gov.cn)上公布。
(七)体检、政审。体检严格按照《青岛市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医疗单位、项目等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未按以上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弃权。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拟录用人员应自行前往我市公安机关办理、领取《无犯罪记录证明》,待签订劳动合同时上交,作为录用的重要依据。
对报考人员因体检、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政审对象。
四、用工形式及待遇
拟招聘人员为劳务派遣制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与青岛市市南区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咨询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集中派遣至市南区城市运行监督中心工作。
正式入职后薪金待遇总计3500元(含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工资、“五险一金”、午餐、交通补贴及其它福利),并投保大额意外伤害险。在合同期限内,每年进行考核,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 0532-88729923
市南区城市运行监督服务中心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