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应聘人员除符合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基本条件要求外,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6年9月19日以后出生),其中护理、助产岗位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6年9月19日以后出生,特殊情况经招聘单位同意可适当放宽)。岗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人员或紧缺专业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报考人员没有特别注明的不受户籍限制。 |
参考资料 | 【 网校:考试用书/直播课程】 |
报名时间 | 2017年9月19日9:00—9月22日16:00 |
查询时间 | 2017年9月19日11:00—9月22日16:00 |
初审时间 | 2017年9月19日11:00—9月22日16:00 |
缴费时间 | 2017年9月19日11:00—9月23日16:00 |
笔试内容 | 卫生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按医疗(笔试类型:A)、药学(笔试类型:B)、检验(笔试类型:C)、中西医综合(笔试类型:D)、护理(笔试类型:E)五类分别命题;其它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类型:F),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 |
相关文件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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