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德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文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有较强的责任心和道德观念,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公安管理事业,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录用;
2、本人及家庭社会成员政治历史清白,无违法违纪犯罪前科劣迹,参加过邪教组织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报考;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男性身高1.60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身体健康,要求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扁平足,矫正视力在4.8以上;
5、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建筑、中文和法律类专业优先;具有消防员、消防工程师、消防中控员和建筑物消防员等岗位工作经验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优先。
二、招聘人数
全市拟招收消防文员33名,其中市区7人、陵城2人、禹城2人、庆云6人、平原2人、齐河6人、临邑2人、宁津3人、武城3人。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4日至16日止
2、报名地点:德州市德城区三八路人力资源市场四楼
联系电话:0534-2636031/2636092/8102018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本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消防文员应聘登记表(自行打印填写)
2)毕业证、学历证及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一寸蓝底免冠近期彩色照片4张。
4、资格审查:经审查年龄、学历不合格的取消报考资格。
5、截止报名日期,对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收人数2倍的,原则上取消或核减招收计划。
四、考试程序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理论考试、面试等程序进行。其中体能测试作为资格审查条件之一,只作为参考,不计入总成绩,体能测试任何一项不合格的,取消理论考试资格。
1、体能测试:内容为男子10米x4往返跑,1000米跑;女子10米x4往返跑,800米跑。
2、理论考试:包括上机和公文写作。上机主要测试计算机应用操作和相关岗位专业基础知识;公文写作采取笔试方式答题。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面试人员名单根据理论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照岗位拟招收人数的1:1.5比例确定,面试主要考察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一般能力,面试过程中发现面试人员有口吃等语言方面障碍的直接取消资格。
五、体检政审
1、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理论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体检按照国家《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相关要求执行。
2、政治审查未通过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六、录用和待遇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8小时工作制。消防文员工资参照当地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由当地财政予以保障,并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依法进行管理。
七、其它事项
本简章由德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4-8102018/2636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