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湖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的规定,现将民革省委机关遴选公务员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原则
考生资格审查在省公务员办的指导下,按照相关政策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二、资格审查对象
在遴选职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照遴选计划1∶5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三、资格审查时间
9月14日(星期四)上午8:00—12:00。
四、资格审查地点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湖南省委员会人事处(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70号民主党派省委机关办公楼4楼402室)。
五、需要提交的资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
2、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3、相关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也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
4、单位出具的全日制学历认定证明;
5、《2017年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原件;
6、考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7、两年以上文秘岗位工作经验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8、是否为定向招录公务员、有无最低服务年限及期限等相关情况的说明(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9、其他。
以上资料中的证件、证书经审核后,原件返还考生,其余资料由民革省委人事处存档。[page]
六、递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该选调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不再发布公告,由民革省委人事处直接电话通知递补考生,考生需保持电话畅通。
七、审核结果公示
资格审查结束后,民革省委机关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确定业务水平测试人员名单,并在民革湖南省委官网上公示。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
(二)考生资格审查若未通过,则取消业务水平测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业务水平测试。
(三)考生资格审查需由本人亲自参加,不得委托他人。
(四)请考生本着对本人和单位负责的态度提供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发现,将不予录取。
联系人:刘钟明 联系电话:0731—88882830 18874003279
民革湖南省委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