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殿前街道拟向社会公开招考一批城管协查员。简章如下:
一、 招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二、 招考程序
1.发布招考信息 招考信息在湖里人力资源网(www.xmrl.cn)、湖里区在线门户网站(www.huli.gov.cn)公布。招考岗位见附件1。
2.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4日到2017年9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周六、日除外。
(2)报名地点:殿前街道办事处413室,联系电话:5701383。
(3)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①《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③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④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⑤符合报考岗位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
⑥近期免冠1寸同版彩照3张。
以上《报名表》和复印材料依序装订成册并逐页签名。
(4)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5)《报名表》可直接从湖里人力资源网(www.xmrl.cn)、湖里区在线门户网站(www.huli.gov.cn )下载,也可到殿前街道413室领取。
(6)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认真阅读招考简章并仔细对照岗位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条件方可报名,并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做出相关的承诺。
3.资格审查 本次招考面试前由殿前街道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4.领取准考证 (2017年9月21日到2017年9月22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通过资格审查报考者需持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5.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①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为参加面试人员。
②面试以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为考试主要内容,实行当场评分。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岗位面试结束,即公布该岗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
面试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6.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人选从面试合格线人员中,按成绩排名顺序,以岗位拟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
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由湖里区殿前街道组织到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体检结果由殿前街道组织通知考生。考生对非当日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殿前街道组织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7.考核
街道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名额,从综合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街道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考虑面试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已就业的报考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工作调动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8.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湖里人力资源网(www.xmrl.cn)、湖里区在线门户网站 (www.huli.gov.cn )公示三天。[page]
9.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程序办理有关手续,与湖里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10.工资及待遇
按《湖里区编外补充性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工作方案》(厦湖府办〔2012〕133号)及湖里区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三、 其他事项
1.已纳入湖里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管理的在职编外工作人员报考本次招考岗位须征得用工单位的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生(即2018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不得报名。
3.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对应的学历及以上学历。
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位)和境外学历(位)(含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由境外院校颁发证书,下同)所学专业以教育部学历(位)认证部门(专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下同)出具的学历(位)认证报告或证明材料上注明的为准,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或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或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sxwszy.fjedu.gov.cn/)上查询的为准。福建省教育厅网站“辅修专业”便捷查询窗口(http://fxzy.fjedu.gov.cn/)电子注册的《辅修专业证书》,不作为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对应的学历和学位的查询依据。双学历(位)报考人员用于报考的学历(位)证书如不是全日制普通教育第一学历(位)的,参照执行。以下将本段所表述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或证明材料或网上查询确认网址,简称为学历学位网上查询确认结果。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或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位),或双学历(位)中不是全日制普通教育第一学历(位)报考的,其学历(位)最迟应于签订劳动合同前提供学历学位网上查询确认结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学历学位网上查询确认结果无法认可相应学历的,取消报考人员的聘用资格。
4.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工作经验”,报考人员须提供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工资发放表等有效凭证,以及聘用(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岗位证明。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参加经市人社局核定的职业见习,若从事的工作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工作经验相关,其毕业后的职业见习年限可视同工作经验年限。
全日制普通教育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验)。
5.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经验)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7年9月13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如:最高年龄要求35岁是指1982年9月14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6.本次招考过程中,因报考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体检或考核资格的,或因故退出,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的,原则上可从本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总分排名依次递补一次。如需再次递补,须由招聘单位综合考虑并决定是否递补。
7.本次招考活动结束后,从面试成绩上合格线的未被录用人员中确定保留聘用资格人员。在岗位出现空缺的情况下,街道编外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虑考试等情况,可以从保留聘用资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保留聘用资格人员资格保留至下次本岗位招考活动之前。
8.与招考工作有关的信息,将在湖里人力资源网(www.xmrl.cn)、湖里区在线门户网站(www.huli.gov.cn )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9.本次招考活动在街道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10.本简章由街道编外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湖里区殿前街道编外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