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者请持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学历证原件、执业证原件来我院报名并交复印件。一经聘用,医院为其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缴纳社会保障缴费,基本工资根据本人学历、专业技术职称按国家工资政策执行,绩效工资按医院绩效工资方案执行。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7月25日。
报名地点:广安市精神病院院办、护理部。
联系人及电话:
院办何先生:0826---2349401、18908285088
护理部田女士:0826---2339015、13882602168
分管副院长袁先生:15397691144
广安市精神病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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