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国土资源管理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推动国土资源事业持续健康发展,针对我区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力量薄弱的实际,根据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协管员管理措施的纪要》(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5〕147号)和区委编办《关于成立永定县行政综合执法局的通知》(永委编办〔2013〕28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国土资源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一)公开招聘区国土资源监察大队政府购买服务人员20名。其中:男15名,女5名。
(二)公开招聘区国土资源局基层国土资源所劳务派遣人员5名。其中:男3名,女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龙岩市户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热爱国土资源工作。
(三)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40周岁(即在1977年9月15日至1987年9月15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4日至9月22日的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区国土资源局三楼人秘股,联系电话:5832018。
(二)携带材料
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
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并填写《公开招聘国土资源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1);
4.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应提供申请加分所需证明材料,并填写《公开招聘国土资源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加分审核表》1份(见附件2)。
(三)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经审查合格后由区国土资源局核发《准考证》。
2.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准考证发放
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区国土资源局人秘股通知领取准考证,同时交纳考务费80元。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考核、体检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一)笔试
1.内容(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3)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
(4)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
(5)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6)国土资源行政应诉规定
(7)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
(8)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规定
2.笔试题型:填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简答。
3.笔试时间:2017年10月14日(周六)上午9:30-11:30
4.笔试地点、注意事项见准考证。
(二)加分办法
1.受国家级表彰的加2分,受省级表彰的加1.5分,受市级表彰的加1分,受区级表彰的加0.5分(提供证书或表彰文件原件、复印件);
2.2017年9月15日以前在我区从事国土资源工作的,每周年加0.5分(不足1周年的按1年加分),此项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
3.可申请加分的专业:?汉语言文学、中文教育、文秘与办公自动化;?土地资源管理、国土资源管理;③法学、法律(事务)、律师;④采矿工程、地质工程、矿山地质、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工程造价、测绘工程;⑤计算机应用、计算机办公自动化、电子技术及微机应用、计算机数据库。以上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毕业的加6分(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同时具有以上两种专业的,不予叠加加分;
4.复员退伍军人加2分;
5.服务期满未就业的“三支一扶”、“志愿者”、“社区服务生”加5分。
以上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申请加分人员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成绩公示
笔试成绩和加分情况将在“福建永定网”(www.fjyd.gov.cn)公布,并实行男女分别排名。根据笔试分+加分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出现总成绩相同无法确定名次的处理办法: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如笔试成绩相同无法确定的,依次按学历高、年龄小的顺序确定。其中:
1.男性:前15名为区国土资源监察大队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招聘人选,第16至第18名为区国土资源局基层国土资源所劳务派遣招聘人选;
2.女性:前5名为区国土资源监察大队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招聘人选,第6名至第7名为区国土资源局基层国土资源所劳务派遣招聘人选;
3.若我区国土资源系统现有劳务派遣人员被聘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时,空出的劳务派遣人员名额分男女从高分至低分递补,即“男补男,女补女”。
(四)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加分后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分别确定体检对象:
(1)男性总成绩前18名;
(2)女性总成绩前7名。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由区国土资源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
3.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知道体检结论起7天内本人有权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5.在体检中发现身体不合格或有自愿放弃者,该岗位按相应考试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选。
(五)考核
1.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分别确定男女考核对象。
2.经考核后不符合聘用条件人员的缺额,从总成绩排名顺序确定考核递补人选。
五、聘用程序
(一)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与区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劳务派遣人员与区国土资源局,分别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人员,按照《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永定区政府购买服务办理规程的通知》(永政办〔2016〕220号)精神,分别办理聘用手续。
(二)受聘人选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的,应先解除原合同,否则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六、受聘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受聘人员由区国土资源局统一管理,其中:
1.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待遇参照区国土资源局现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标准执行;
2.劳务派遣人员待遇参照区国土资源局基层国土资源所现劳务派遣人员标准执行。
七、其他事项
1.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考试和聘用人员的考核工作。
2.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和公平,由区人社局和区国土资源局纪检组、监察室派员监督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3.总成绩、拟聘对象将在“福建永定网”(www.fjyd.gov.cn)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程序办理聘用人员的相关手续。
龙岩市永定区国土资源局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