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安市公安局聘用辅警工作方案
来源: 阅读:2447 次 日期:2017-09-16 15: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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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有效应对严峻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充分发挥“军警民大巡逻防控网”重要作用,全面提升勤务保障工作措施,加强平安城市建设,进一步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全面推进平安北安、法治北安、幸福北安建设,为北安市公安局补充一批素质高、能力强、爱岗敬业的辅警人员,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聘用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采取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聘用计划

聘用辅警60名,男性,其中:赵光分局2人,城镇各单位58人。

三、聘用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吃苦耐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神。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高中以上学历的复员退伍军人。

(三)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含中专)的毕业生。

(四)具有北安户籍的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五)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身高在1.70米以上,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5、其他不适合担任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

四、聘用程序

聘用通知将在北安市政府门户网站、北安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平台上进行公布。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由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2、报名时间:2017年9月18日—9月20日。

3、报名地点:北安市公安局信访室

4、所需材料:由本人填写《北安市公安局辅警报名表》,提供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2寸白底免冠照片3张。报名时所填写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5、联系电话:0456—6423012 0456—6423015

(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内容为100米、1000米跑。按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进行考核,体能测试满分100分。

2、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向在场的监督人员当场提出,对事后考生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体能测试所有项目均当场当次进行,对事后考生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

(三)面试

体能测试后,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仪表等,用人单位有一票否决权,满分100分。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名额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进行等额递补。

体检费用按照医院的标准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政审

体检结束后进行政审,政审工作由公安局负责,重点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审查,政审中不符合条件的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七)聘用

公示期过后,公安机关按照各岗位所需人员进行分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如不服从公安机关分配,不予签定劳动合同。

(八)培训

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经培训无法达到履行职责所需要工作能力的不予聘用,并进行等额递补。

五、用工性质及聘用期待遇

(一)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被聘用人员与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报市劳动就业局备案,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执行合同工资,月工资1500元。聘用人员按照国家和省以及地方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费用由市财政和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缴纳。

(三)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需求,配发服装、标识等。

六、聘用辅警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确保此次招聘工作能够规范有序进行,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兆臣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张玉波 公安局局长

付殿文 监察局局长

张 伟 财政局局长

蒋云龙 人社局局长

胡建明 公安局政委

成 员:崔 志 人社局副局长

袁文福 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主任

张奕鹏 公安局纪检书记

贾洪波 公安局党委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到公安局

主 任:崔 志 袁文福

成 员:于淳勇 李冬华 王太平、孙雪飞

本《方案》由北安市招聘公安辅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考试时间等有关事宜将在北安市政府门网站另行通知

北安市公安局

二0一七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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