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3月21日县长办公会议和3月30日县委常委办公会议的精神,为切实做好城关地区中小学教师考调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程序
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上公开课、说课等方式,按照制定考调计划、发布公告、报名、笔试(普通高中和职中教师考调采取上公开课,不笔试)、面试(说课形式)、资格复审、确定拟调人选、选岗、公示、行文调动等程序进行。
二、招考计划
考调普通高中和职中教师59名,初中教师71名,小学教师43名,共计173名,详见《2012年大方县城关地区中小学教师考调计划表》。
三、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
1.普通高中和职中教师面向全县农村在职中小学教师考调,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均符合考调学科要求,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2.初中教师面向全县农村在职中小学教师考调,从事教育教学工作6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均符合考调学科要求,具有报考学段或高于该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
3.小学教师面向全县农村在职中小学教师考调,从事教育教学工作6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均符合考调学科要求,具有报考学段或高于该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政治鉴别能力,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3.具有比较全面、扎实的学科理论知识和一定的教育教学理论素养,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教育创新能力及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近三年来曾受过政纪处分未解除、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处于党政纪处分期限内的。
2.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正在立案调查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离岗进修尚未毕业及未任课的。
5.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发布公告时间:2012年7月17日--2012年7月22日。
报名时间:2012年7月19日--2012年7月22日。
报名地点:大方县教育局六楼会议室。
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1.报名时持居民有效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收复印件(原件验证后当场退回);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4张;经所属单位主要领导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属中心校下属学校的,中心校校长还要签署意见)的《报名表》(在大方县人民政府、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大方县教育局网站上发布的公告后面下载打印)。农村完中严重缺编的学科教师不能报考。
2.收取报名费200元。
3.各学科报考人数达不到1:2的,相应递减或取消考调计划。
7月27日,公布报名情况和领取笔试准考证。下午2:00--5:30,报考初中和小学教师的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费收据到教育局政工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闭卷考试)
报考初中和小学教师的人员,必须参加笔试(报考高中和职中教师的人员不笔试,上公开课)。
笔试工作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笔试试题不分初中和小学,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政史类、生化类命题。报考政治、历史的人员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学科的人员考生化类试题。每套题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分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说课人员。进入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说课。
笔试时间:7月28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8月9日,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说课人员名单。
8月16日,参加说课人员到教育局政工股领取《说课准考证》。
六、公开课
报考普通高中和职中教师的人员必须参加上公开课(报考初中和小学教师的人员不上公开课)。
8月13日--15日,报考普通高中和职中教师的人员参加上公开课。
上公开课的地点,见《公开课准考证》。
报考者报名后,根据自己的报考学科自行设计一课时的教学内容,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学校临时随机抽签确定教学班上公开课。由班级学生按“很满意(90分)、较满意(80分)、满意(70分)、基本满意(60分)、不满意(50分)”五个等次进行评价,计算学生满意度评价均分,将满意度评价均分折合为百分制分数。按百分制的满意度评价均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考调岗位数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参加说课人员名单(若某岗位进入说课人员末位出现满意度评价均分并列的,同时参加说课)。满意度评价均分达不到65分的,取消参加下一轮说课的资格。
8月16日公布报考普通高中和职中教师的人员公开课成绩及进入说课人员名单。参加说课人员到教育局政工股领取《说课准考证》。
七、说课
报考普通高中和职中教师以及报考初中、小学教师的人员说课时间:8月17日--19日。
参加说课人员按规定时间提前到达说课地点,说课前半小时抽签确定说课的课题,在指定的教室内当场备课,由工作人员带到考场说课。说课的课题不超出报考学段的教材范围,每名说课人员说课时间在15分钟内,只说课不回答问题。说课结束,评委当场按百分制打分,由计分处统计说课成绩,说课人员在指定的教室等待签字认可说课成绩。说课成绩低于本考场说课成绩平均分的85%(不含85%)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八、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笔试(上公开课)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说课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笔试(上公开课)成绩和说课成绩及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九、资格复审
根据综合成绩,分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综合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8月25日公布综合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必须在8月25日--27日备齐经单位审核盖章的近三年个人年度考核备案表复印件、已婚者持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审核签署“未违反计生政策”字样的证明和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的证明到教育局政工股复审。
十、确定拟调人选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报经考调领导小组审核研究,确定为拟调人选。
十一、选岗
对拟调动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根据综合成绩,按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分数并列的,当场抽签确定选岗顺序。
选岗时间:8月29日。
选岗地点:教育局六楼会议室。
十二、公示
8月30日--9月3日,对拟调人员进行公示。通过大方县人民政府网、教育信息平台对拟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群众署真实姓名举报反映问题(未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查实不宜调动聘用的,取消调动聘用资格,不递补。
十三、行文调动
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联合行文调动到拟调学校试教(从其他事业单位考调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调动)。试教期为一学期,试教结束考核不合格的,报请县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解除聘用合同,调回原单位工作。
十四、纪律要求
参加考调补充城关地区中小学教师工作的各级各部门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公道正派、尽职尽责,严格遵守公开考调工作的各项规定和纪律。对违反纪律的,严肃查处。对应试人员在公开考调工作期间,有弄虚作假、拉关系、走后门、请吃送礼等不正当活动的,一经举报查实,取消其考调资格。为便于接受社会监督,在公开考调期间设举报电话:
0857-5232646(大方县监察局举报中心)
0857-5252872(大方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咨询电话:
0857-5251738(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7-5252863(大方县教育局政工股)
十五、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大方县2012年城关地区中小学教师
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7月11日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大方县2012年考调城关地区中小学教师报名表.xls》来源于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2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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