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衡阳技师学院招聘体检事项公告
来源: 阅读:1143 次 日期:2017-09-19 15:4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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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技师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体检定于2017年9月 23 日进行,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教 师 :李 双 谭庆能 蒋翰佳 唐 静 罗亚平

肖 长 彭弘哲 邓 倩 刘奕辰 张丽君

刘吴睿宏 欧建新 杨贤凤 李卓斌 欧阳月

盛 军 何超妮 蒋小敏 周华军 易汉雄

罗辉云 刘丹利 周 聪 罗香菊 谢梦倩

谢东湘 殷博豪 邹汶钊 艾冰棱 曾 雁

彭晓晴 刘喜喜 尹佳桥 周 宇 黄 辉

辅导员: 伍 燕 姜红梅 王继玲 贺晓霞 曾凡刚

谢茹冰 刘艳霞 曾春华 陶胜男 许龄誉

二、体检时间地点

请体检对象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于2017年9月 23 日早上7:30前在市委办公大院南大门集中,统一前往医院参加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每人准备体检费500元(如需加试项目或复检,费用另缴),具体费用由体检医院在体检时按标准统一收取。

三、体检须知

(一)必须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准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届时迟到或不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前一天要素食、禁酒,避免剧烈运动,晚上10时后不再进食,体检当日空腹(不吃早餐)。因本人原因致使体检结果不准确的,自行承担责任。

(三)当日体检结束后,请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下午17:30之前不得离开衡阳市城区,如需当日复检的,将及时与本人电话联系,未按要求及时到达医院,自行承担责任。

(四)在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遵守体检程序。体检时,以体检抽签序号代替体检对象姓名,体检过程中,只报本人序号。

(五)参加体检时,不得携带或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亲友不得跟随。

(六)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逐项检查,体检时,不得大声喧哗,须保持体检现场秩序。

(七)体检时,严禁与外界联系,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严肃查处。

(八)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考生,取消其体检资格。

四、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公开招聘公告体检有关要求和标准执行。

衡阳技师学院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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