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长春市九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招聘公告
来源: 阅读:1302 次 日期:2017-09-20 14: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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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九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疾病防控岗位:2人;

2.检验岗位:2人;

(二)卫生监督所

卫生监督岗位:2人(男性)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具有九台籍户口,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

(二)遵纪守法、品貌端正、身体健康;

(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四)专业要求:

1.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疾病防控岗位:临床医学专业、预防医学专业;

(2)检验岗位:医学检验专业。

2.卫生监督所

卫生监督岗位:预防医学专业、临床医学专业、卫生法学专业。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到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长春市九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组织,九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参与。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9月25日(星期一)至9月27日(星期三),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报名地点:九台区人才交流中心(民生大厦南门大厅:福临大街与长通路交汇处)。

报名电话:89596988联系人:牛丽娜

(三)报名要求

报名者须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以及复印件(2份)、近期红底正面小二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时需要提供带有二维码的学信网学历证明并进行资格初审。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1个招聘岗位,本人所学专业要适合招聘岗位需要。

2.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办任何培训班。

4.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考生需密切关注九台区人民政府网站以了解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

5.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招聘方式及人选确定

本次招聘不设定开考比例,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内容:测试应聘者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医学检验、卫生法学的相关知识。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及格为60分,成绩不及格者不进入面试。

考试时间、地点:将在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政府网通知笔试考试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请应聘考生随时关注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政府网,不再另行通知上述内容。

(二)面试

面试人员。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3比例确定。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电话通知考生。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所报考岗位应当具备的综合能力。

(三)确定拟聘人选

笔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总成绩相同者,学历高者优先,同等学历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拟聘用人选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后,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应聘资格条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对体检与考察合格者予以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招聘的,确定为聘用人选;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七、聘用

招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协议签订方式为三年一签。

八、用人形式

被录用人员参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不纳入正式编制。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信息发布:九台电视台和九台区政府网站

http://www.jiutai.gov.cn/

长春市九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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