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印刷学院2018年招收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北京印刷学院 阅读:6302 次 日期:2017-09-20 15:4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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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招收人数及学习方式

招收380名左右。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其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在毕业后完成与所报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4—6门的学习(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成绩单),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同上。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户籍证明或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8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北京印刷学院)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6)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

(7)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8)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 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北京印刷学院报考点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到北京印刷学院综合楼258房间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在录取当年9月 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的考生,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招生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六、初试

(一)考生应在 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其他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统一组织,自命题各科目的考试大纲在我校研究生院网上公布。

(六)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初试成绩由考生登陆学校的网站查询。

七、复试

(一)学校要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学校在复试前应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校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学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学校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入学当年4月底前完成。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现场确认前无法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七)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民族身份,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八)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依据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九)我校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充足的专业,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八、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学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九、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十、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学校要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学校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学校应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须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具体要求及办理程序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学费标准

依据国家文件,我校研究生学费标准为:非艺术类研究生每人每年6000 元,艺术类学术学位研究生每人每年8000元,艺术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每人每年13000 元,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每人每年10000元。各学科按《北京印刷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制年限收取学费。

十二、奖学金、助学金体系

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的除外)都可依自身条件和需求申请奖、助学金。

奖学金分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三个类别。国家奖学金奖励额度为20000元/人•年,覆盖率为5%;学业奖学金分不同等级,全覆盖;优秀奖学金分优秀学术成果奖、优秀社会实践奖、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和优秀毕业论文奖。具体奖励标准见当年研究生学生手册。

学校为研究生提供各方面优惠政策和资助。其中,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8400元(每月700元,按12个月计发),全覆盖;研究生可以根据自身实际申请从事“助教”(每人每月700元)、“助研”(依导师确定)或“助管”(每人每月600元)工作。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减免学费。

十三、培养校区

新闻出版学院研究生在北京印刷学院(北校),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在北京印刷学院(西校),其他学院研究生研一期间在北京印刷学院(西校),其余时间在主校区。

十四、其他

(一)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单位代码:10015

单位名称:北京印刷学院

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二段)1号北京印刷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 102600

研招办电话:(010)6026-1465(梁老师)或6026-1222(栗老师)

传 真:(010)6026-1465

网 址:http://gs.bigc.edu.cn

北京印刷学院2018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

所属 学院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标准学制 所属 学院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标准学制
新闻出版学院 050300 新闻传播学 3 印刷与包装工 程学院 071200 科学技术史 3
055300 出版(专业学位) 2.5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3
055200 新闻与传播 (专业学位) 2.5 0810J1 图像科学与工程 3
经济管理学院 120202 企业管理 3 机电工程学院 080200 机械工程 3
0503Z2 传媒经济与管理 3 0802Z1 物流工程 3
125300 会计(专业学位) 2 设计艺术学院 新媒体学院 130500 设计学 3
信息工程学院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3 130400 美术学 3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学位) 3 135108 艺术设计(专业学位)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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