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中国农业大学 阅读:7248 次 日期:2017-09-25 11: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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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实施细则》文件的规定, 结合经济管理学院实际情况及博士生培养规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本实施方案选拔优秀博士研究生。

2018年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继续采用硕博连读生与申请考核制两种方式,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硕博连读生招生办法

拟录取的2018年硕博连读生需在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生招生信息网上填报个人信息。时间为2017年10月24日上午9:00至2018年1月3日下午4:00。报名网址:http://gradinfo.cau.edu.cn/admission/index.do。硕博连读生免缴报名费,不用上传电子版材料。

学校博士生网报系统关闭后,硕博连读生通过系统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交2封纸质版专家推荐信、1份思想政治情况表到学院220室,以便存入个人档案。

二、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办法

2017年10月24日上午9:00至2018年1月3日下午4:00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操作方式: 进入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gradinfo.cau.edu.cn/admission/index.do,申请人在报名前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使用说明及报名须知》,并按照要求和提示进行操作。

(二)报名条件

1.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其中:

(1)在境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学位认证机构出具认证报告(学士、硕士学位都在国外获得的,两学位均需认证)。

(2)在读的“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和“非全日制硕士学位”(只有硕士学位的)单证人员,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名,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名。

(3)报考非定向就业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定向就业生年龄不限。已获博士学位者只能报考定向就业生。

2.符合招生学院对申请人英语水平的基本要求

近五年(2012年12月-2017年12月)至少一项以下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的应届毕业生,在读期间的四、六级英语成绩不受时间限制),并且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

考试类型 最低成绩 有效期

英语四级 460 2012年12月

2017年12月

英语六级 425

GMAT 480,作文3分

TOEFL 72

雅思A 5.5

专业英语四级 60

专业英语八级 60

WSK(PETS5) 60,口语3分

上表所列考试类型以外的成绩证明及其他可以证明英语能力的材料(如发表的英文学术论文等)仅作为参考材料,不能作为满足报名条件的成绩证明。

3.国家专项计划

(1)申请“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申请人除满足上述报名条件外,还需提交填写完整的《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考生登记表》,该表由定向培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主管部门提供。

(2)申请“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和“援疆师资项目”的申请人,除满足上述报名条件外,还需经过受援单位推荐。

(三)报名费:200元

请申请人务必在报名前仔细阅读“中国农业大学2018年博士生招生简章”及“2018年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中的申请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否则造成不予复核、不予录取等后果完全由申请人自己承担,并不退还报名费。

(四)提交申请材料的要求

1.博士生网上提交电子版材料时间与博士生网上报名时间一致。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注意事项:

一项材料需要提交多个电子材料时,请将电子材料压缩为RAR压缩包后上传,如“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专利”等等。专家推荐信等以图片JPG格式上传,上传内容须清晰可见,单个图片文件在100K左右。

2.通过学院初审进入复核的申请人需给学院提交纸质版材料

成功提交博士报名电子版材料并通过学院初选、准予参加复核的申请人,需按学校招生简章和学院实施方案要求,将所有盖章、签字的纸质材料和证书原件交到经管学院220室(地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审核,学院审核后留纸质材料和证书复印件留存备查。

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1)报名系统关闭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中国农业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所有参加复核的学生都必须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专科毕业生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3)盖有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硕士成绩单;

(4)中国农业大学研招网上下载并填写《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定向在职人员加盖所在单位党委系统公章,未就业人员加盖档案管理单位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院分党委公章;

(5)往届硕士生(2018年春季毕业生算往届生)需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6)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7)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不少5000字),应包括研究的目的与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技术路线与方案、预期学术成果等;

(8)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9)学院要求的英语成绩证明(见报名条件基本要求2)。其他英语成绩不能作为申请的报名条件,只能作为英语能力的补充材料;

(10)其他可以证明自己科研或英语能力的补充材料;

申请人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交材料中所发表论文须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如发现有不符合学术道德规范行为的,学校可随时取消其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相关说明

1.凡符合国家专项招生计划的申请人(如报考西部对口支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援疆师资项目等)应在报名时填写相关信息,经核实后,学校仅按照报名信息库内容作为录取类别依据,不接受后补报名。

2.现役军人申请人,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3.现为定向就业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拟申请定向就业博士培养或正在履行用人单位服务合同的在职人员申请定向就业博士培养,报名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并提交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报名登记表。申请者与定向培养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造成不能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4.凡在报考过程中隐瞒重要信息或在以往学术活动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复核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5.2018年招生导师信息查询: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学科与导师→招生专业→招生导师。

(六)程序与时间进度

1.初选:2018年1月

经济管理学院组成报名资格审核组(不少于5人),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提出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并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其相关申请材料送至各学科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进行再次审核,通过者名单在学院主页公布。

学院招生办公室将通知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在相关学科专业范围内选择填报导师,由导师和学科组根据2018年招生名额,按照不超过1:3的比例,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申请人名单以及所有相关申请材料。若申请人所填报的三个志愿均未满足,在导师仍有初选推荐名额的情况下,学院将与申请人联系进行调剂;不愿调剂的,若所填报志愿均未满足,其申请程序将终止。根据导师与招生学科组提交名单产生进入复核的申请人名单,并在学院网页上公布。

国家专项计划申请人通过经济管理学院初审后,需提交学校“专项计划”招生审核组进行审查,在2018年教育部下达的专项招生计划范围内,本着择优原则确定进入复核阶段的人选。

2.复核:2018年3-4月

通过学院初选、准予参加复核的申请人,需在复核时按要求提交所有纸质申请材料,进行复核资格审查。

复核由经济管理学院按学科或研究方向组成专家组担任考核工作,对进入复核阶段的申请人进行专业能力考核。复核阶段的考察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笔试与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对申请人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进入复核阶段的申请人需全程参加专业知识笔试与综合能力面试,缺一不可。复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届时详见学院主页公告。

(1)专业知识笔试:凡进入复核阶段的申请人,须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知识笔试,笔试占总成绩的30%。专业知识笔试包括两部分:专业英语考核和专业知识考核,其中专业知识考核的考试科目如下表所示。所有考核科目均为百分制,各门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专业目录 考试科目

农业经济管理 经济学、专业综合(含农业经济学、发展经济学)

金融学 经济学、专业综合(含货币银行学、证券投资学)

产业经济学 经济学、专业综合(含产业组织理论、发展经济学)

经济学、专业综合(含货币银行学、证券投资学、产业组织理论)不提供参考书目。

专业综合(含农业经济学、发展经济学)参考书目如下:

《改造传统农业》,(美) 西奥多·W.舒尔茨 著,梁小民 译,商务印书馆出版;

《发展经济学:从贫困到富裕(第3版)》, [日] 速水佑次郎,[日] 神门善久 著,李周 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综合能力面试:学院成立复核专家组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能力面试,每位申请人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申请人个人陈述10-15分钟(含个人简历、科研成果与研修计划等,采用PPT形式);综合面试15-20分钟,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科研能力、英语口语和综合潜力等。评委对申请人进行无记名打分。每位评委按照百分制独立打分,平均分为最终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3.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1)录取原则

采取“双向选择”原则,加大导师对申请人的选拔力度;

申请人的考核成绩由专业知识笔试与综合能力面试两项成绩汇总而成,笔试各科目成绩及复核总成绩均不低于60分,方可具备被录取资格;

依据申请人的考核成绩和导师招生指标,确定拟录取的申请人;

若某导师无生源或其申请人考核成绩不合格,可以从相同或相近研究方向的其他导师的剩余生源中进行调剂;若无调剂生源,其招生指标由学院重新安排。

(2)确定拟录取名单与公示

在确认导师招生资格及名额的基础上,由学院对申请人的考核记录及成绩进行审查无误后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校园网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4.研究生院审批:2018年6月

研究生院确认学院录取名单后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十天,有异议者可以通过公布的监督电话进行举报。

(七)体检

博士生在复核阶段参加由学校统一安排的体格检查,体检医院为中国农业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监督机制

继续对博士生复试考核进行校、院两级纪检检查现场巡视。经查属实的招生违规行为,属于考生的问题,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属于导师的问题,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该导师当年乃至以后的招生资格。

(九)其他

1.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生和定向就业生两类。各类别录取及学费、奖助政策按照研究生院相关规定执行。

2.所有委培生均按照定向就业在职人员录取,录取比例不超过10%。其中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博士生计划、援疆师资项目等不受此比例限制。高校专任教师及科研院所一线研究人员在提交了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其承担教学或科研岗位证明,并同意为申请人“在读期间可全日制在中国农业大学学习提供保障”后可不受此比例限制。

3.若在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申请条件、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复核及录取资格的申请人,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4.本实施方案由经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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