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7年度上半年九江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资格复审及体检工作已结束。根据《公告》要求,体检因自动放弃等其他原因产生的岗位缺额按岗位空额1:1的比例递补一次,符合条件者参加体检。现将市直岗位递补拟入围体检人员资格复审有关资格审查事项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资格复审事宜
(一)递补资格复审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递补资格复审时间:请拟入围体检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17年10月9日9:00至17:00(工作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为期一天。
(三)递补资格复审地址:九江市八里湖大道166号新市民服务中心主2号楼二楼d207室.
(四)递补资格复审要求:审查时,考生须携带本人简历、本人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个人档案、无计划外生育证明(县级卫计委证明)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职选调人员还须提供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各县区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下列人员还需提供:
(1)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2)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需开具调档函的拟入围体检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于2017年9月30日(工作时间)之前到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
无特殊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注: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体检事宜
(一)体检的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全面、客观、准确地检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确保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
(二)体检的对象
市直岗位递补拟入围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2017年10月10日(周二)8:30,8:40仍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集中地点:九江市沃尔玛广场(九江市庐山南路)
(四)体检的方法
考生实行封闭式体检。医务人员和考生均实行全封闭式管理。考生按抽签顺序进行体检。
(五)体检的项目与标准
按照《公告》要求,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六)注意的事项
1、体检考生体检须于规定时间之前空腹到达体检集中地点。
2、体检前数日请不要剧烈运动、不要熬夜、不要饮酒,注意清淡饮食。
3、体检留尿时请特别注意留取中段尿。
4、女性怀孕者请在b超检查前告知主检医师以后加做子宫b超,明确怀孕者可提出暂不做胸透检查。
5、每位考生须带好身份证、面(笔)试准考证、书写笔、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一张及体检费。
6、考生应遵守体检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否则按规定清理出场,取消体检资格。
7、体检时,考生不得请人代检,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在本市范围内报考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监督、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12333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8211587
附件:递补名单
此公告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