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国公证机构改制要求,青原区拟设立独立核算、经费自理、人员自主招聘的公证处。根据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公证员2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公证员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
1、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日—11月1日(工作时间内)。
2.报名地点:吉安市青原区司法局。
3.联系电话:0796-7071766
4.报名要求: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公证员证或资格证的原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予报名。
(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对面试合格者,采取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进行考察。
(四)确定人选
考察合格后确定为试用人员,并开展机构的组建工作。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本公告由青原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青原区司法局
2017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