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我县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全力推进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市人社局核准,决定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公开招聘 20名高层次人才充实到县直事业单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热爱寻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后出生)。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三、招聘岗位、名额、具体条件(附件)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7年9月27日-10月11日,在寻乌县人民政府网(www.xunwu.gov.cn)公告公示栏、寻乌县手机报发布本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2日。
3、报名地点:寻乌县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城北新区东江源大道行政中心411室)。
4、报名须带材料:报名表、个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相关等级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婚报考者须递交县级卫计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免冠彩色2寸照片3张。
5、本县在编机关、事业人员不得报考本次事业人员招聘。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四)面试
面试采取公务员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岗位适应、综合分析、人际关系、组织协调、应变处理、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
领面试准考证时间:2017年10月13日。面试时间:10月15日,地点另行通知。总分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当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形成竞争关系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对象(末位拟聘人员出现同分时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当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形成竞争关系时,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含)方可进入体检环节,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拟任岗位条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
体检后,因考生考察、公示、聘用环节不合格等一切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为拟聘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报市人社局备案,拟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到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此次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周年。
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外,还享受以下待遇:
1、试用期间直接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
2、按本县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享受人才津贴;
3、聘用单位协助解决安置过渡房,县人才公寓优先安排。
本公告由寻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7-2852578
寻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