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规定和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要求, 2017年菏泽市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30名,经过报名、考试、考察、体检等程序,确定将符合聘用条件的下列人员聘用为菏泽开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9月25日—10月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了解和反馈相关情况,否则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0530) 5329875
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17年9月25日